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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交通运输广东省审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公路收费综合年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发改价格[2015]25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水利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6-8
实施时间: 2015-6-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政府审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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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交通运输局(委)、审计局、财政局(委),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收费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公路收费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和我省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工作部署,现就取消公路收费综合年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公路收费综合年审。经省政府同意,取消《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规定的交通运输、价格、审计、财政部门联合进行的收费站综合年审。
  二、严格执行收费公路统一报表制度。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省交通集团,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及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收费公路统计年度数据质量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粤交费〔2013〕1697号)等要求做好收费公路统计数据填报,年度收费公路统计报表请于次年1月14日前采用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电子数据格式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同时采用纸质公文的形式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三、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和收费检查制度。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结合收费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新特点,进一步强化收费公示,创新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的公示方式,做好收费信息公开。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确保12358价格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加强公路收费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收费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审计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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