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政办发[2016]26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0-2
实施时间: 2016-10-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22288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确定针对房地产市场过热、价格上涨过快现状采取进一步调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二、家庭用于购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本市户籍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不提供公积金贷款。
  三、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一套住房。
  四、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炒房、违规销售等行为,打击违法资金流,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本通知适用于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关于 京政办发[2016] 2016/9/30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 市政发[2016]60 2016/12/30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 深府办[2016]12 2016/3/25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深建字[2024]99 2024/5/6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越城区行政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 绍政发[2015]3号 2015/2/15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 温政发[2015]27 2015/4/9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 宁政办发[2016] 2016/10/6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经 鲁建发[2015]3号 2015/7/23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 哈政发[2010]13 201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