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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地区[2016]1907号
发文部门: 国家测绘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8-31
实施时间: 2016-8-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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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有关要求,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加快发展,不断拓展覆盖领域和空间,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十三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附件: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十三五”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测绘地信局
  2016年8月31日

相关附件:
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十三五”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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