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资源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山西省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财税[2016]25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7-13
实施时间: 2016-7-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602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
  国务院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精神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资源税改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税目税率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粘土、砂石等个别实行从量计征资源税的矿产品为销售量。我省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通知所附《山西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矿产品,原则上采取从价计征方式征收资源税,以其销售的主要形态(原矿或精矿)作为征税对象,暂按2.5%的征收率征收资源税。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关于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准确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扣除的凭据一律以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所载金额为准。
  三、关于换算比或折算率
  根据我省目前矿产资源销售实际情况,我省铁矿的换算比暂定为1.8。金原矿的换算比暂定为1.3,金精矿的换算比暂定为1.15。
  对我省未明确换算比或折算率的其他矿产品,征税对象确定为精矿的,销售原矿暂按换算比1.4计算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确定为原矿的,销售精矿暂按折算率80%计算缴纳资源税。
  四、关于应纳税额
  (一)征税对象为原矿的
  1.纳税人开采原矿对外销售的,以原矿销售额作为应税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应纳税额=原矿销售额×适用税率
  2.纳税人将自采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以精矿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应纳税额=精矿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
  (二)征税对象为精矿的
  1.纳税人生产精矿对外销售的,以精矿销售额作为应税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应纳税额=精矿销售额×适用税率
  2.纳税人将自采原矿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矿销售额乘以换算比作为应税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应纳税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适用税率
  (三)征税对象为金锭的
  1.纳税人生产金锭对外销售的,以金锭销售额作为应税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应纳税额=金锭销售额×适用税率
  2.纳税人开采金原矿并直接对外销售的,以金原矿销售额乘以金原矿换算比作为应税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应纳税额=原矿销售额×金原矿换算比×适用税率
  3.纳税人生产金精矿并直接对外销售的,以金精矿销售额乘以金精矿换算比作为应税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应纳税额=金精矿销售额×金精矿换算比×适用税率
  五、关于资源税优惠政策
  对煤炭生产企业在采煤过程中,为保护矿井安全和生产安全,对瓦斯矿井抽采利用的煤层气,免征其资源税。
  六、关于实施时间
  1. 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2. 已实施从价计征的资源品目(煤炭、天然气等)资源税政策暂不调整,仍按原办法执行。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1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 黑地税发[2016] 2016/7/5
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财税[2014]72号 2014/12/1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资源 西藏自治区国家 2017/4/29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省实施煤炭资源税 湘财税[2014]65 2014/12/1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川财税[2014]28 2014/12/3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 宁财[税]发[201 2016/7/1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资源税改革优 江西省地方税务 2017/8/2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 内财税[2011]24 2011/12/1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粤府[2016]67号 2016/7/1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改革优 藏财税[2016]51 201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