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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加快实施“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政办发[2016]66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6-7-20
实施时间: 2016-7-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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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金华市加快实施“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金华市加快实施“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
  为加快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培育持续深入开展,提升金华制造整体品质形象和竞争能力,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浙江省“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走在前列,共建金华”为目标,服务金华“十三五”赶超发展的经济大局,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品牌强市战略,着力发挥标准提档、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对供给升级的组合效用,全面提升制造业的制造能力、品牌优势、质量水平,努力实现高品质、高水平本土制造,打造“浙江制造”的金华样板。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加快提升金华的本土制造能力和竞争力,努力推动本土制造迈向更高品质、更高水平,把“金华制造”打造成“浙江制造”的标杆和样板。
  ——每年制订比肩国际先进水平的“浙江制造”标准不少于10个,到2018年全市至少制订“浙江制造”标准30个。
  ——培育创新能力强、智能制造水平高、管理先进、服务优质、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浙江制造”品牌企业不少于100家,新增市政府质量奖单位10家,省级名牌企业30家,省著名商标企业30家。
  ——形成品质精良、性能优越、美誉度高、竞争力强,能够满足中高档消费要求的“浙江制造”品牌产品15个以上。
  ——培养一支责任心强、专业素养高的产业工人队伍,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1.7万人,到2018年全市拥有省级技能大师、市级技能大师、市职业技能教育名师80名以上,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5个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质量提升计划。每年围绕先进装备、民生消费品领域,开展以“找差距、促提升,亮实力、促消费”为主题的本土制造与国际品牌质量比对行动。以儿童用品、厨房用具、纺织服装、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等传统民生产品为重点,每年组织实施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大力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每年树立10家以上卓越绩效管理示范企业,推进90家以上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实现1000人次以上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训。(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
  (二)标准提档计划。以五大千亿产业为重点,加快构建覆盖各产业主要产品的“浙江制造”标准体系。每年制订“浙江制造”标准10个以上。到2018年,制订“浙江制造”标准30个以上,制造业企业为主或参与制订国际标准1项以上、国家标准1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
  (三)品牌培育计划。每年培育“浙江制造”品牌企业不少于30家,浙江名牌企业不少于10家,金华名牌企业不少于30家,省著名商标企业不少于10家,市著名商标企业不少于30家。到2018年,全市累计培育金华市政府质量奖单位不少于40家,浙江名牌企业不少于100家,金华名牌企业不少于300家,省著名商标企业不少于100家,市著名商标企业不少于300家,实现“三名”培育试点企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
  积极开展“金制名品”网上营销。加强与品牌企业、品牌电商的对接,通过三年的努力,推动“浙江制造”品牌企业、金华名牌企业等不少于100家企业在天猫、京东等开设官方旗舰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网络经济局、市质监局)
  (四)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到2018年,“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全部掌握相关产品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全部建有省级技术中心,50%以上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平均研发投入达到4%以上。支持有条件的“浙江制造”品牌企业通过海外参股、并购、建立战略联盟等形式,推动研发、品牌、营销、管理的国际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大力推行“机器换人”。每年组织实施10项省级“机器换人”示范项目,30项市级“机器换人”示范项目,市县联动实施500项“机器换人”项目,开展1个区域性行业“机器换人”技术改造试点示范。推进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到2018年,全市70%以上的制造业骨干企业实现装备智能化、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现代化、营销服务网络化基本覆盖,重点工业企业ERP(企业资源计划)普及率达到80%,MES(制造执行系统)普及率达到40%,SCM(供应链管理)普及率达到70%,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普及率达到50%,装备数控化率达到45%。(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五)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贯彻实施省“千企千师”高技能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选择五大千亿产业企业和传统经典产业企业,选择全市技能拔尖、技艺精湛或掌握传统技艺、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以技能大师工作室作为基础、开展传艺带徒、技艺革新、技能推广活动。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1.7万人,到2018年全市拥有省级技能大师、市级技能大师、市职业技能教育名师80名以上,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5个以上。依托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大中型企业,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2018年形成覆盖全市的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网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六)检测能力提升计划。围绕“浙江制造”重点培育行业,以金华汽摩配、永康五金、义乌饰品、东阳红木家具、兰溪纺织、武义有机产品以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为重点,建立一批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省级质量检验中心;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支撑作用,积极开展“浙江制造”产品检测、科研攻关、制定标准等能力服务。到2018年,新增“智慧检测”项目27个、省级科研项目5个、计量标准20项、科研转换成果应用项目20个。(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七)质量教育提升计划。每年建设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1家,组织3万人次中小学生到各级质量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学习、实践。到2018年,全市范围建成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达到7个,10万人次中小学生到各级基地接受实践锻炼。(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教育局)
  (八)诚信体系建设计划。2016年底,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企业质量违法信息全部纳入金华市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录入“信用浙江”信息系统,供社会查询。加快推进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每年发布一批质量失信“黑名单”,市级有关部门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保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九)品牌宣传计划。从2016年起,制作多样式“浙江制造”宣传资料,开展“浙江制造”品牌专业推介。广泛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加强“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正面宣传,传递质量、标准、品牌正能量。(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各重点任务和重点行动计划工作。市质监局要充分发挥总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举措,确保当地“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供给。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培育“浙江制造”品牌的政策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出有利于“浙江制造”品牌培育的具体政策。市级有关部门要确保各条线扶持“浙江制造”品牌发展的政策意见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推进实施“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纳入对各县(市、区)的质量工作考核,作为衡量质量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参考指标。加强对“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工作督查。
  (四)营造良好环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注重发挥市场、企业、社会在“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政策普及活动,引导企业、社会积极参与“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作。加快推动一批传统行业协会转型,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服务功能,让行业协会成为推动“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重要力量。注重典型示范,总结推广“浙江制造”试点县(市、区)、示范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动更多的企业迈入“浙江制造”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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