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特色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鲁价费函[2016]4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6-5-30
实施时间: 2016-6-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60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特色专业继续执行上年收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函[2016]1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山东艺术学院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特色专业继续执行现行学费标准,具体专业和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收费单位要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征收,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规定自2016年6月15日起执行,适用于2016年至2019年招收的学生,2020年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前3个月重新报批。
  附件: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特色专业学费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5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军区司令 浙财社[2012]29 2012/12/13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新 闽价费[2011]30 2011/7/25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1年新增专业学 闽价费[2011]25 2011/7/7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州软件技术学院2011年新增专业学 闽价费[2011]26 2011/7/13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教育局转发省 大发改收费字[2 2005/1/13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加 赣发改收费[201 0001/1/1
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教育局关于确定部分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2013/10/16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州外语外贸学院2011年新增专业学 闽价费[2011]25 2011/7/9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部分专业学费标准 闽价费[2012]33 2012/8/10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泉州师范学院闽高校联 闽价费[2011]31 201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