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社保发[2016]1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16-6-3
实施时间: 2016-6-3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74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参保单位、存档缴费人员:
  为确保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医疗、职工养老、机关事业养老、失业、工伤、生育)收缴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期限为2016年6月5日至2016年7月25日。
  二、用人单位以职工2015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申报录入时,不做上下限的限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
  三、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四、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www.bjrbj.gov.cn/csi)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需打印《北京市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签字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代)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已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2016年度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并打印《北京市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五、在市、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须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时限内到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办理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档次的手续。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档次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档次确定。
  请各社保经(代)办机构切实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核定及解释工作,遇有问题及时反馈市中心。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6年6月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财会字[1999]20 1999/7/1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灵活就 黑人社函[2012] 2012/7/12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等 津人社办发[202 2024/1/1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军区政治部江西省军区后勤部 赣府厅发[2004] 2004/6/1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参保人出生日期 深人社规[2014] 2015/1/1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医疗保障 2024/11/26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 京人社发[2022] 2022/9/5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 2017/1/1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2020年度缴费 2020/5/11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 皖人社秘[2024] 202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