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具体要求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经信综合[2016]11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3-8
实施时间: 2016-3-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7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6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6]91号)明确了今年资金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和项目指南,已在省经信委、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请各地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为便于各地区、各单位按规定要求和格式组织申报,现将企业制造装备升级、企业互联网化提升、产业绿色发展、企业生产制造服务四类项目具体申报内容和要求集中发布于省经信委门户网站“公告公示”专栏。请各市(县)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加强沟通衔接,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按照具体要求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按时完成书面及网络申报工作。组织项目申报主体在线提交申报材料时推荐使用电子印章。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2016年3月8日
  附件下载:
  苏经信综合[2016]118号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具体要求.rar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