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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标题: | 关于支付2008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等四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发文文号: |  |  
                                                        | 发文部门: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发文时间: | 2016-4-22 |  
                                                        | 实施时间: | 2016-4-22 |  
                                                        | 法规类型: | 国债 |  
                                                        | 所属行业: | 所有行业 |  
                                                        | 所属区域: | 中国 |  
                                                        | 阅读人次: | 5778 |  
                                                        | 评论人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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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会员单位: 2008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2009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2015年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201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将于2016年5月9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806”,证券简称为“国债0806”,是2008年5月8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25元。
 二、2009年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907”,证券简称为“国债0907”,是2009年5月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1元。
 三、2015年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49”,证券简称为“云南1512”,是2015年11月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45元。
 四、2015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证券代码为“109653”,证券简称为“云南1515”,是2015年11月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45元。
 五、本所从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6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六、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5月9日除息交易。
 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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