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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农经[2016]62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 农业部 水利部
发文时间: 2016-3-21
实施时间: 2016-3-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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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贵州、广西、云南、湖南、湖北、重庆、四川省、区、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厅(局)、农业(畜牧)厅(局)、水利厅(局):
  为进一步加快石漠化治理步伐,尽快恢复石漠化区域的生态环境,我委会同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联合编制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林 业 局
  农  业  部
  水  利  部
  2016年3月21日

相关附件:
《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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