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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司令部转发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施国家资助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3-30
实施时间: 2016-3-30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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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征兵办公室,各军分区(警备区),省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施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高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遵照执行,切实做好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施国家资助工作。具体操作程序请参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53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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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 财教[2015]462号 2015/7/1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财教[2013]236号 201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