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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市场繁荣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商消字[2015]1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商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2-25
实施时间: 2015-12-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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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保税港区商务局、高新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市场秩序和安全经营等项工作,切实保障市场繁荣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今年以来,全市消费品市场总体保持较为平稳的发展态势。但从整个市场运行情况看,受国内外经济发展大环境影响,全国乃至我市批发、零售、餐饮等行业增长幅度普遍出现回落;商贸流通业结构调整,大型零售商业正处于传统业态向现代业态的转型发展期;新型消费方式和模式冲击,网络购物、出国旅游消费形成较大分流,且无法纳入统计体系;居民消费结构变化影响显著,交通、通讯和旅游等服务类的比重大幅增长,购物消费在整体消费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始终把扩大内需放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扩消费、稳增长工作成为各级政府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随着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的到来,市场消费相对集中,做好市场保障工作,是当前面临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为此,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流通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从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市场秩序和安全经营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定方案,完善应急措施,加强值班值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市场繁荣稳定。
  二、扩大必需品上市,保障市场供应
  各有关部门、商贸企业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市场调控措施,重点围绕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工作。
  (一)组织好"菜篮子"储备商品投放。各储备企业、投放单位要按照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菜篮子"储备商品投放工作的通知》(青商蔬字〔2015〕4号)的要求,落实1.25万吨蔬菜(其中大白菜6000吨)、1000 吨(2万头)生猪活体和400吨豆制品原料的储备,自2015年12月30日-2016年2月28日,在52处蔬菜投放点、猪肉销售点及规定的其他投放渠道进行投放,严格执行价格差率控制,确保投放商品质量。
  (二)做好生活必需品上市。鼓励批发市场、经销大户商加强与省内外蔬菜主产区的产销合作,加大蔬菜采购和上市。其中,城阳、华中、抚顺路三大批发市场日均蔬菜上市量要分别保持在 1000吨、400吨和600吨以上;各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要积极组织蔬菜、肉类等鲜活农产品货源,扩大上市量,满足市场需求;市粮油批发市场、长生、维良、天祥、疗供等重点生产和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加工和货源调入,加大面粉、大米、食用油的投放上市,其中,市粮油批发市场面粉、大米日均上市量要保持在300吨以上;万福集团等15家入市备案屠宰企业,要加大生猪屠宰上市,日均猪肉上市量不低于90 吨。
  (三)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各流通企业要通过开展"农超对接"、"农农对接"、"农餐对接"、"农社对接"、"冬季网上对接"等产销直供活动,扩大农产品直采直供规模,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促进农产品消费。组织29家蔬菜生产基地、农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开展"周末车载蔬菜进社区"活动,将地产优质蔬菜直接运送到市内43个社区,方便群众购买。畅通农产品销售"绿色通道",全面落实"绿色通道"有关政策,保障市区鲜活农产品运输顺畅安全。
  三、组织"贺年"营销活动,扩大市场消费
  元旦、春节期间,市场消费旺盛,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餐饮企业要针对两节市场消费需求,认真落实各项扩消费措施,创新营销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促销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繁荣稳定的节日市场氛围,扩大节日消费。
  (一)举办迎新春系列促销活动。
  一是组织好名优特新商品货源。各商贸企业要针对春节期间群众购物消费特点,积极拓展国内外采购渠道,扩大商品进口和国内采购,突出食品饮料、服装服饰、馈赠礼品、喜庆商品等重点大类,提前组织好适销对路的商品货源,集中投放上市,丰富节日市场。
  二是积极开展购物消费优惠让利活动。各商贸企业要集中推出形式多样的让利、返利、打折活动,开展系列促销活动,吸引广大市民和中外顾客欢乐购物,形成"天天有活动、店店有特色"的消费高潮,努力扩大销售规模。
  三是开展网络购物消费推广活动。全市电商、大型零售企业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扩大网上商品品种,提高配送效率,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刷卡优惠等让利活动,让消费者享受网上购物的省时省力和优惠。
  四是努力培育节日餐饮市场。各餐饮企业要以"贺年宴"和"欢乐团圆年夜饭"等为重点,突出团圆、欢乐、祥和的文化主题内涵,积极推出青岛海鲜特色为主的特色美食、节日套餐,满足市民和外地游客春节餐饮消费需求。同时,要认真落实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关于餐饮业厉行节约整治浪费的办法》,推进文明节俭消费方式。
  (二)开展"万村千乡赶年集"活动
  全市各涉农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在定点农家店举办"万村千乡赶年集"活动,扩大农村年货消费。
  一是要做好活动组织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承办企业制定活动方案,确定活动内容,提前组织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名优、特色、节令商品货源,做好组织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营销活动安全。
  二是开展系列促销活动。各承办企业要举办多种形式让利优惠活动,通过有奖销售、让利优惠和送春联、送"福"字等形式,聚集人气、商气;通过统一悬挂横幅进行活动宣传,营造"日日有年货,天天赶年集"的节日市场氛围;开展网络、电话预约等形式的年货订购,促进年货销售。
  三是各零售企业要认真贯彻《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落实好大型促销活动备案制度,并不得对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进行限时限量的促销。
  四、加强监管工作,维护消费秩序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品质量和服务等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安全。
  (一)严格落实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制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商贸企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针对节日期间上市量和交易量大的特点,加强监管工作力度,杜绝松懈情绪,确保肉菜追溯体系切实落到实处,确保节日期间消费安全。
  (二)加大酒类流通监管力度。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以规模以上餐饮、零售企业及酒类批发企业为重点,加大对酒类流通备案登记、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管理和酒类经营场所不向未成人售酒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三)加强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青岛市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督导辖区各零售、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企业,严格执行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落实购卡实名登记制、非现金购卡制、限额发行制三项规定和备案制度,加大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督查力度,确保管理规范有序。
  五、全力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节日期间,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应急值班巡查制度,加强对促销活动的管理,组织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好节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要督导监管企业 搞好节日安全教育,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快整治自查自纠行动,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应急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维护完好、日常值班巡查制度落实到位、保障企业经营安全。
  六、加强市场监测,保障运行稳定
  各相关监测企业要按照商务部统一要求,自2016年2月4日-2月13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监测制度,样本监测企业于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报送当日价格及前一日销售情况。重点零售企业、餐饮企业于2月13日上午11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春节黄金周前六天(2月7日-2月12日)销售数据。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要指导督促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做好市场分析,于2016年2月13日上午9:30前将本地春节市场销售情况、主要特点、消费热点报青岛市商务局(商贸处)。
  青岛市商务局
  2015年12月25日
  (联系人:刘金彦;电话:85911148,1590898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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