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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编报2015年度国有资产决算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3-16
实施时间: 2016-3-16
法规类型: 日常财务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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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属各事业单位、部属各高校:
  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度国有资产决算和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办发[2016]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有资产决算报表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部机关本级、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及部属各高校。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清查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应及时组织完成占用国有资产的清查盘点,并对2015年度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情况,特别是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和闲置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统计。
  (二)填报汇总
  各单位根据清查结果,按照规定的程序、格式和要求,填报、录入资产年度决算明细表,生成汇总表并审核通过后逐级上报。
  (三)审核报送
  各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资产年度决算报表,并于5月10日前,将按要求填报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2015年度)》及资产管理报告书统一报送至部,其中纸质材料以A4纸打印,电子数据(J格式)以光盘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决算编报工作,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依据2015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相关资料填报年度决算报表。
  (二)各单位应确保年度资产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虚报、瞒报、错报现象。同时,在资产管理报告书中对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对部下一步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本次资产年度决算报告相关资料和软件请到国管局网站(http://www.ggj.gov.cn)下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010-6602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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