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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41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16-2-18
实施时间: 2016-2-18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文件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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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844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宣布失效(其中8件因涉密等按规定另行通知)。凡宣布失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自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2月18日

相关附件:
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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