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综合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将我市自然人有关涉税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公告2015年第1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发文时间: 2015-11-23
实施时间: 2015-12-1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9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加大对税务领域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第631号)和《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津政发[2015]15号)精神,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决定将我市自然人未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有关涉税信息纳入个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取得股权转让所得等依法在我市具有纳税申报义务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自然人,经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其欠缴税款信息及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二、自然人认为本人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的欠缴税款信息及所受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信息不准确的,可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征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提请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复核。复核确认确实不准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将复核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提请及时修改相关信息。
  三、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机构共享相关涉税信息。对不同纳税信用级别自然人,金融机构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业务时,依据风险管理要求实行差异化对待。
  四、本公告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2015年11月2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9/1/1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 国家税务总局厦 2019/4/1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工作培植壮大 青政办字[2013] 2013/6/3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自然人税收 广东省地方税务 2018/1/1
湖北省出口农产品收购价格涉税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1/7/1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涉税信息交互实施 温政办[2014]11 2014/10/10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自然人重复投资设立一 鄂工商注[2010] 2010/7/12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涉税信息国地 厦门市地方税务 2017/3/31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 国家税务总局云 2019/4/12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纳税人涉税信 贵州省国家税务 201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