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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国进出口银行重点支持的服务贸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1-23
实施时间: 2015-11-23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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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中国进出口银行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国进出口银行重点支持的服务贸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5]737号),为继续做好2015年度中国进出口银行重点支持的服务贸易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范围包括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研发和技术服务、医疗健康、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跨境物流、跨境电商等七大服务贸易重点领域。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市场前景好、审批手续全、资产质量好、担保资源较充足,且具有一定规模及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项目。项目类型包括:
  (一)出口类项目。重点支持服务贸易发展重点领域中的出口类项目。
  (二)进口类项目。包括为促进企业技术升级而进行的技术引进类项目。
  (三)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为提升国内服务业的水平和质量,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优势,增强服务贸易企业核心竞争力而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以及能够带动服务贸易快速增长的平台类、示范类项目。
  (四)企业为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实施的其他类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为便于对项目情况、企业资信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企业申报时应如实提供如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一)《商务部 中国进出口银行重点支持的服务贸易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项目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副本、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年近期财务报表。
  (三)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或资金申请报告。
  (四)申报项目前期手续(如境外投资项目需出具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提供有关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进出口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商务合同等)。
  (五)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服务贸易项目实施企业务必于11月27日之前向市商务委服务贸易处提出申报。
  (二)市商务委服务贸易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并做好本地服务贸易项目信息库建设工作。
  (三)市商务委服务贸易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会同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初步遴选出不超过5个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后报商务部(服贸司)(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四)商务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向进出口银行提供重点支持的服务贸易项目推荐清单。
  (五)进出口银行独立审贷。
  联系人:服务贸易处
  车欣薇 电话:87211749
  李倩 电话:87211747 传真:65252214

相关附件:
商务部 进出口银行重点支持的服务贸易项目推荐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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