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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公布长沙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告
发文文号: 长发改[2015]733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0-8
实施时间: 2015-10-8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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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部门简政放权、依法行政、规范用权,便于群众监督,切实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根据国家、省政府通知要求,我们对2014年公布的长沙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更新调整,现公布如下。
  长沙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公布将实施动态管理,国家、省政府有新的清费减负政策出台,我们将及时予以调整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长沙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沙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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