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办[2015]99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7-8
实施时间: 2015-8-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711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定价目录》已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行使定价权,做到目录之外无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权。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定价机制和规则,不断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对于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和发布工作,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及时发现、妥善处理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保障市场价格平稳运行。进一步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引导、督促经营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推进行业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本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鄂价法规〔2012〕205号)同时废止。
  附件:《湖北省定价目录》
  湖北省物价局
  2015年7月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黑价字[2004]13 2004/7/1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海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琼府[2015]89号 2015/10/23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征求《湖南省定价目录》[征求意见稿]修 湘价传电[2009] 2009/4/27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 宁政发[2015]87 2015/12/1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价综发[2016] 2016/7/1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安徽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皖价法[2015]10 2015/9/1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 粤府办[2015]42 2015/8/15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 闽价综[2015]33 2015/9/24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甘肃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甘价法调[2002] 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