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电[2015]17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8-4
实施时间: 2015-8-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273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中石化、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在鄂分公司,各有关成品油经营企业: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和国内成品油消费税调整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5年8月4日24时起降低成品油价格,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47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此次价格调整后,我省市场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见附件一。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北销售分公司对系统外社会加油站批发汽、柴油时,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吨;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60元/吨。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批零价差不得小于上述水平。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液化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最高出厂价按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即最高出厂价为5922.95元/吨,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三、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1.湖北市场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477号)
  湖北省物价局
  2015年8月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浙价电[2015]3号 2015/1/26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津发改价管[201 2015/2/9
湖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 鄂价电[2015]13 2015/5/11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发布我市6月份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的通 哈价格发[2013] 2013/5/30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琼价价管[2013] 2013/6/6
安徽省物价局成品油调价公告 安徽省物价局公 2015/8/4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 2015/3/27
关于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6]113号 2016/11/1
四川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对各地成品油价格和税费 川财预[2009]12 2009/10/14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黑价格[2015]53 201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