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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属企业银行账户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资委
发文时间: 2014-3-7
实施时间: 2014-3-7
法规类型: 日常财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112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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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属企业:
  为加强财务监管、规范企业账户管理、维护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经研究,决定对市属企业及其各级全资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进行银行账户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和企业银行账户开立、使用情况。
  二、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企业要建立规范的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明确账户开立、使用、变更、撤销的权限和流程,严格控制账户数量。对集团本部和下属子企业开设的银行账户和存款余额进行全面梳理汇总,确保自查面达到100%。管理制度和银行账户汇总表(详见附件)于4月30日之前报送市国资委。
  (二)重点检查阶段。市国资委将根据出资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组织检查组对部分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企业应当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各类银行账户进行核实和清理。无贷款需求的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原则上只保留两个一般存款账户;企业长期睡眠、利用率低、违规开设或多头开设的账户一律予以撤并清理;无法撤销的账户,统一移交至集团公司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三、工作要求
  本次银行账户专项检查工作旨在建立长效机制。企业要规范银行账户开立管理,加强银行账户使用管理,建立银行账户定期清理机制和账户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制度。
  各企业在银行账户专项检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联系人:晏华明          联系电话:87189523
  Emial:yhm1024@ningbo.gov.cn
  市国资委
  2014年0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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