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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停止对干部选学培训收费标准等两项收费备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8-7
实施时间: 2015-8-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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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停止对干部选学培训收费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确定上浮学费的热门专业的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停止干部选学培训机构核定的培训收费标准的备案。
  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停止普通高等学校确定的上浮学费的热门专业的备案。
  三、各高等学校应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有关热门专业学费上浮幅度和热门专业上浮学费的个数的规定。省、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本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干部选学培训班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369号)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有关备案的内容同时废止。
  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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