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登记注册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武汉市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工商局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9-9
实施时间: 2015-9-1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阅读人次: 542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要求,自2015年9月10日起,我市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部门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办理“三证合一”登记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9月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五证合一 武政办[2016]11 2016/8/3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 豫政办[2016]17 2016/9/23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意 苏政办发[2014] 2014/12/3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 甬地税发[2015] 2015/10/1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三证合一登记管理 长政办发[2015] 2015/4/1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云南省 2015/9/29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我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2015/9/20
关于使用新版“三证合一”证照办理证券账户业务有关事项 2016/3/2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三证合一”增值税网上申报有关问 2016/4/30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穗工商企[2015] 201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