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税代征201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7-30
实施时间: 2015-7-3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34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户: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0号)和《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2014年度我市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工作于8月1日全面开始。请缴款单位在征收期内划拨保障金,逾期不缴纳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一、征收时间
  集中征收期为8月1日~9月30日全月征收。
  二、缴款方式
  1、网上随税进行划款;
  2、持缴款通知书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申报缴纳。
  三、查询方式
  各纳税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应缴金额:
  登陆济南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网站(/)进入就业保障金板块查询。
  四、政策咨询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政策的咨询,可直接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咨询或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市残疾人劳服中心:89730855    89730856
  历下区:86959606
  市中区:81271549
  槐荫区:15726124105
  天桥区:81601502
  历城区:88115212
  高新区:88871862
  特此通知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7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 内财税规[2021] 2021/6/7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 浙财社[2017]26 2017/5/2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 川财综[2016]1号 2016/3/1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 晋财综[2021]8号 2021/1/28
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 2025/2/24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税局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中国人 闽残联教就[200 2009/3/12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 温残联教就[201 2015/6/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 京地税金[2006] 2006/7/7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甘政办发[2017] 2017/4/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财政厅等3部门关于转发 201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