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海关沈阳海关联合公告2014年第3号
发文文号: 大连海关沈阳海关联合公告2014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大连海关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8-20
实施时间: 2014-8-2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沈阳
阅读人次: 230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和《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有力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扩大对外开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把海关全面深化改革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紧密结合,大连海关和沈阳海关联合制定了《大连海关 沈阳海关关于支持辽宁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从即日起开始实施,现将具体措施公告如下:
  一、深化改革,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一)积极实施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措施。
  针对海关在上海自贸区试点的14项可复制可推广便利化措施,结合辽宁地区实际,选择适合的项目积极向海关总署申请复制和推广试点,组织研究配套信息系统建设。
  (二)推进东北“全域通关一体化”。
  借鉴京津冀区域通关一体化经验,以东北“六关四检”合作机制为平台,年内实现连沈两关通关一体化的“全省通”业务,在此基础上推进东北“全域通关一体化”。
  (三)加大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力度。
  提高通关信息化水平,开发特殊区域无纸化通关辅助系统,使企业足不出户完成通关手续,年内无纸化比例达到80%以上。
  (四)进一步提高查验效能。
  优化口岸监管模式,简化卡口功能,顺畅港口物流,降低企业成本。继续落实优化监管查验工作机制改革措施,加大查验工作在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装备方面的投入,提高非侵入式监管查验方式使用率,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出口通关效率。
  (五)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
  加快推进“一次申报”总署统一版系统切换。加强“一次查验”的关检联系配合,积极推进关检共同查验场地建设。扩大“三个一”覆盖范围。
  (六)启动“单一窗口”建设。
  适时启动“单一窗口”试点,逐步实现中国电子口岸与辽宁电子口岸互联互通,企业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实现海关与其他执法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七)建设“一站式”通关服务中心。
  建设以通关中心为主体、各业务现场为补充的分布式对外窗口,建立“一站式”通关服务中心,方便企业自主选择、就近办理通关业务。
  (八)支持口岸物流发展。
  推进集装箱、散杂货、船舶监管改革和通关作业模式改革,全面提升港口竞争力。发挥区位优势,创新多式联运监管模式。创新行邮监管模式,建立行邮物品提前申报、便捷申报等相关制度,建立旅客舱单申报制度。推动各大航空公司在大连、沈阳开辟新的客货运航线。促进辽宁空港口岸国际快件业务健康发展,积极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开展国际快件业务。
  二、完善政策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九)优化税收征管。
  扩大集中汇总纳税改革试点,开展价格预审核。优化减免税审批业务,改进减免税业务受理模式,增加受理窗口,方便企业办理业务。
  (十)取消汽车出口转关限制。
  积极支持辽宁汽车产业发展,加强属地海关与口岸海关的联系配合,推动落实华晨宝马、上海通用北盛、华晨金杯等汽车生产企业整车出口属地申报,便利通关。
  (十一)支持和落实出口退税政策。
  推进落实企业入区即退税的特殊区域政策,积极配合启运港退税试点申请。为企业出口退税提供数据支持。
  三、创新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十二)拓展保税业务范围。
  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申请开展保税期货交割、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继续创新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模式。在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试行保税维修业务。
  (十三)创新保税监管模式。
  改进加工贸易后续管理模式,通过正面监管和企业自主报送数据相结合,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干预。积极参与总署单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海关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行特殊区域通关无纸化。
  (十四)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合优化和功能拓展。
  优化特殊监管区域管理模式,推进大连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优化升级、改造工作。条件成熟时,支持申建长兴岛综合保税区,按需设立盘锦港保税物流中心及铁岭保税物流中心,支持沈阳保税区优化整合。
  四、优化辽宁外贸进出口结构,支持重点经济项目和产业发展
  (十五)支持辽宁省重点项目建设。
  积极帮扶长兴岛、仙人岛、盘锦港、丹东新江桥口岸等重点新港区建设,协助地方政府完善港区规划,促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发展。支持大连(庄河)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辽宁东港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创新固体废物监管模式。推动辽西地区港口建设,支持锦州港、葫芦岛新港扩大开放。
  (十六)支持省内重点产业发展。
  创新集约化、信息化、智能化海关监管机制,主动服务地方重大项目建设,优先支持临港产业、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完善海关与企业联系配合机制,打造海关优化监管服务升级版,支持中央、省直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做大做强。
  (十七)支持新型贸易发展。
  创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实施“清单核放、汇总申报”通关模式。
  (十八)支持高科技产品进出口。
  积极支持高科技产业发展,通过设立专门窗口、海关联络员、成立咨询服务小组“送政上门”等方式为相关产品进出口做好配套服务。配合地方政府推进软件及服务外包特区建设,创建我国“境内关外”服务贸易专业化基地。
  (十九)支持辽宁水海产品、禽肉、水果、杂粮杂豆、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出口。
  建立农产品出口“绿色通道”,在主要业务现场设立专用申报窗口,建立快速送样化验渠道,对出口农产品实行快速通关、优先验放、预约通关,确保农产品特别是鲜活易腐产品及时通关。
  (二十)支持辽宁装备制造业企业发展。
  支持重点企业进口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稳定传统产品出口,支持拥有知识产权、品牌、营销网络、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产品出口。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国家支持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帮助解决企业通关、监管环节疑难问题,为大型成套设备、机电产品进出口通关以及超长、超宽的大型设备转关运输等提供便捷通关服务。
  五、营造良好进出口环境,增强辽宁外贸企业竞争力
  (二十一)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和执法统一性建设。
  取消联网报关审批,简化统计数据咨询服务流程、改进制卡窗口服务等关系企业切身利益的审批。把监管运输工具审批、展会监管、进口证明打印和查询权限下放至现场通关中心。做好直接退运和报关单删改的行政许可取消工作。加强执法统一性建设,规制自由裁量权,推动实现企业在各关的无差别待遇。
  (二十二)完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推进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对接,借鉴“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制度,建立科学的企业评信、用信机制,引导和促进企业守法、规范经营。积极支持“信用辽宁”建设,定期报送进出口企业信用数据,通报典型失信案件,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二十三)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
  加强与辽宁省打私办的联系沟通,健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国税、林业、环保等相关执法部门的配合机制,加强打私联动,形成打私合力,配合做好打击出口骗退税工作,营造良好的进出口贸易和市场经济秩序。
  (二十四)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对辽宁省内大型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展开摸底调查,鼓励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研究建立关企知识产权保护联系配合机制。加大对侵犯自主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减轻企业维权成本。
  (二十五)创新统计服务模式。
  加强对辽宁外贸经济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形势分析和监测预警,为地方党政提供决策参考,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支持。加强与省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扩大数据信息的服务范围。
  大连海关  沈阳海关
  2014年8月2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 苏政办发[2023] 2023/5/19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 鲁政办发[2015] 2015/7/3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 皖政办秘[2023] 2023/6/28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2016]49 2016/8/30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 皖税发[2018]99 2018/11/7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外贸稳增长实施 云政办发[2021] 2021/11/16
天津海关关于印发《天津海关促进外贸保稳提质30条措施》 2022/5/14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 宁政办发[2023] 2023/12/10
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 国办发[2021]57 2021/12/2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税贸企” 苏国税发[2011] 201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