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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2015年涉税鉴证报告集中抽审实施方案
发文文号: 苏税协发[2015]3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5-8-26
实施时间: 2015-8-26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96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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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涉税鉴证报告集中抽审办法(试行)》(苏税协发[2013]29号)和《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会员年度检查的通知》(苏税协发[2015]34号)文件要求,省税协将开展鉴证报告集中抽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审时间
  2015年9月10日——9月30日
  二、抽审范围
  今年上半年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缴鉴证报告超过100份(含)的税务师事务所,前两年度鉴证报告抽审评分在合格档以上的事务所,原则上不再进行抽查。鉴于省注税中心将开展税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苏注税发[2015]2号),凡列入省注税中心检查的税务师事务所,省税协不再另行抽审鉴证报告。
  二、抽审对象
  本次抽审对象为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报告。每家税务师事务所抽取报告不少于3份。
  三、抽审方式
  省税协随机抽取省注税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备案资料,提前两天通知相关税务师事务所将被抽审的涉税鉴证报告工作底稿(如有电子底稿,请一并打印装订附送)送至指定地点,采取非现场审阅评价方式进行集中抽审。
  四、抽审实施程序
  (一)根据异地交叉评审的原则选调评审人员,组成抽审工作小组;
  (二)对评审人员开展评审口径、计扣分标准和评审底稿培训。
  (三)评审人员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如实开展评审工作。抽审工作组的小组组长形成复核团队,对评审人员提交的评分底稿进行复核。
  五、抽审反馈
  评审工作结束后,省税协对每家税务师事务所每份报告给予评分反馈,事务所对评分如有异议,省税协将给予二次反馈。
  六、抽审结果运用
  评审结束后,省税协将通报各税务师事务所鉴证质量综合排名,对鉴证报告评分在优秀档的税务师事务所予以表扬,对鉴证报告评分不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予以批评,并记入异常名录。
  开展鉴证报告集中抽审工作,旨在真实反映税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质量,促进税务师事务所不断提升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送达被抽审的鉴证报告工作底稿,确保抽审工作有序开展。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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