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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珠心算教育实验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教基字[2015]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发文时间: 2015-6-18
实施时间: 2015-6-18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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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丰富中小学教学课程内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珠算文化,发挥珠心算在启智益智方面的功能,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珠心算教育实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试点先行,将珠心算教育纳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鼓励开发珠心算校本课程,开展珠心算试验教学研究。各县(市、区)选择1-2所学校作为实验学校,试点开展珠心算教学、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验范围,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青少年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全面开展珠心算实验工作。珠心算教学开始时间不宜早于小学三年级,实验学校可在小学1-2年级开设珠算校本课程。
  二、坚持自愿、免费原则。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参与实验,鼓励有兴趣的学生以社团活动、兴趣小组等形式自愿参与。与之相关的所有面向学生的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加强珠心算教学研究。各级教研部门要把珠心算教育纳入教学研究范畴,研究珠心算教育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开展珠心算教学成效的跟踪调研与评估,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珠心算教学工作,珠心算日常教研活动即可单独组织,也可与数学教研活动结合进行。
  四、加强珠心算教师培养和培训。各地要高度重视,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珠心算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定期组织珠心算教师开展教学观摩及教学研讨与交流等活动,逐步提高教师珠心算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自2015年暑假起,省珠算协会将开展全省珠心算骨干教师培训。
  五、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开展珠心算实验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实验项目按照珠心算公益性和彩票公益金使用原则纳入相关政策扶持范围。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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