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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市统一启用湖北省地方税费征管核心软件[升级版]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9-19
实施时间: 2014-9-1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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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进程,给纳税人提供更为简便、快捷的办税服务,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对现行使用的2009年版税费征管核心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湖北省地方税费征管核心软件(升级版)”(以下简称“新系统”)定于2014年10月8日起正式启用。这次新系统启用采取利用国庆长假日一次性切换的方式进行,没有过渡期。为减少系统升级给纳税人造成的影响,保证税收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新系统的启用时间
  新系统将于2014年10月8日正式启用,旧系统于2014年9月26日18点关闭。
  二、关于老系统关闭停止对外服务期间涉税(费)事项办理事宜
  (一)纳税人凡在9月份需要办理的申报缴税(费)及其他涉税事项,请安排在9月26日18点前办理。
  各街道税务服务站(市场代征点)因POS机升级,9月21日将停止对外服务,请在各税务服务站(点)办理申报缴税业务的个体纳税人,注意在9月21日18点前办理完当月的申报缴税业务。
  (二)因老系统关闭停止对外服务至新系统启用期间(2014年9月26日至10月8日),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将同步停止办理,请缴费人注意安排在9月26日下午18点前到地税机关办理完当月的缴费及补缴手续,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缴费人的退休、异动和就医就诊。
  (三)老系统在关闭停止对外服务时,为了不影响房产交易的纳税人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系统将保留原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软件和日常申报契税征收业务管理功能至9月30日,办理房产交易业务不受影响,但在9月26日至30日期间,办理房产交易缴税手续,系统开票缴款只能统一使用POS机刷卡缴税,并开具电子转账完税凭证,不接受现金和银行转账缴纳方式。请需要在此期间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的纳税人,事先准备好银行卡,以免耽误您办事。
  (四)老系统关闭停止对外服务后,不影响网络发票及税控收款机的正常使用。
  三、关于新系统启用后,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缴税(费)业务及申请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纳税申报期的变化
  新系统启用之初,为减少对纳税人的影响,省地税局已决定将10月份的纳税申报期截止日,统一变更延迟到10月31日。即:2014年10月份的纳税申报期为10月8日至10月31日。
  (二)适合的申报缴税或办理涉税事项的时间选择
  在新系统启用之初,请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办理申报缴税或办理涉税事项,尽量避开办税高峰期。同时,我局于10月份起,同步开通了正常涉税(费)事项“同城通办”业务,纳税人也可灵活地选择人流量较少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可以实行“同城通办”的涉税(费)业务,以免排队等候耽误您宝贵的时间。
  (三)税务机关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为了保证新老系统平稳更替,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均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纳税人在10月份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以及其他涉税(费)事项时,如遇网络不稳定或系统故障造成事项无法办理,您可向现场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地税工作人员反映,由他们提交给现场值班领导负责协调解决。如确实当场无法解决的,您可到办税服务厅导税服务台登记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问题解决后地税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通知到您。当您第二次前来办理时,可享受二次优先待遇,不用再排队等候。如果是因为网络或系统原因造成您当月逾期申报、逾期缴税等情况,我们将主动承担责任,不予处罚。
  尊敬的纳税人,由于我们的系统升级给您办税带来的不便和影响,我们深表歉意,也请您理解和支持。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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