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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放开印刷产品工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价费字[2015]60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2-26
实施时间: 2015-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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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文广新局,山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印刷行业的发展,决定放开印刷产品工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3月1日起,放开印刷产品工价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印刷产品工价标准及计算方法>的通知》(晋价涉字[1992]第120号)同时废止。
  二、印刷业应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印刷工价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印刷行业价格的监督检查,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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