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对外经贸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下放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商务办外合字[2014]10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4-6-25
实施时间: 2014-7-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21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4]12号)和《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赣办发[2014]1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的下放和承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工作内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
  二、下放时间:从2014年7月1日起。
  三、下放地区:江西省11个设区市(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6个省直管试点县(市)(共青城市、丰城市、瑞金市、鄱阳县、安福县、南城县)。
  四、有关要求
  (一)积极鼓励和推动企业依法依规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增强国际合作,拓展发展空间,从而带动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
  (二)认真做好该项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请各地积极做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下放的承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要求,要尽快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审批有关制度,确保本地区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工作顺利进行。
  (三)及时上报统计和工作开展情况。各级审批机构要重视对外劳务合作统计和项目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准确、及时上报统计数据和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曾淑蓓,联系电话:0791-86246236
  2014年6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的通知 厦商务[2013]28 2013/8/2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青海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 青政办[2013]24 2013/1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对外劳务合作经 新商规[2024]1号 2024/6/16
《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和《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 2014/5/19
关于公开征求《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调查制度》和 《对外 2024/3/19
关于印送《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的函 商合函[2010]48 2010/7/1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外办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工商局关于推 云商经[2012]52 2012/7/3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 川办发[2013]17 2013/6/1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外事办公室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工商局 皖商合函[2011] 2011/11/2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 苏政办发[2013] 201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