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企业设立备案告知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5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一、办事依据
  二、适用范围
  外国投资者在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外领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三、办事所需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和承诺书》
  四、办事流程
  (一)一口受理流程
  外国投资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登录 “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试验区投资办事直通车”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门户网站,将拟投资情况与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进行比照。如在试验区负面清单以外领域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备案手续。投资者在线填写相关表格,投资者下载打印并签字。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将纸质材料递交至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投资管理窗口办理一口受理手续。如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结后在指定窗口领取证照。
  (二)一般流程
  外国投资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试验区投资办事直通车”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门户网站查阅相关办事指南,并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企业或申请者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试验区投资办事直通车"进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结后,企业下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和承诺书》并签字,在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投资管理窗口领取备案证明时提交。
  五、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隆路9号1楼综合服务大厅
  邮编:200131
  联系电话:021-58696822
  传真:021-58696823
  六、 投诉方式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投诉方式:
  电话:021-58697800
  传真:021-58698705
  电子信箱:ftzts@pudong.gov.cn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企业设立审批告知单 0001/1/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企业重要事项变更告知单[十 0001/1/1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建立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备案及相关信息 苏价服[2006]39 2007/1/1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 浙地税函[2010] 2010/1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 桂地税发[2007] 2007/4/10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企业重要事项变更告知单[五 0001/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城镇 湘地税函[2007] 2007/5/8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 吉地税发[2010] 2010/11/30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及 辽地税函[2009] 2009/1/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 京地税地[2009] 200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