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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昌市物价局关于转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研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价商价字[2015]1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1-6
实施时间: 2015-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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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进贤县、安义县发改委(物价局):
  现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研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4]138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你们在调研过程中,要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代表等参加,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工作透明度和数据公信力,体现公开公正。
  二、请你们在2015年3月20日前,将调研报告和附件表1-2和表4-7书面报送我局(商品价格管理处),并发电子版(邮箱:313656475@)。
  你们在调研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研的通知.pdf
  南昌市物价局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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