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格[2015]1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5-3-31
实施时间: 2015-4-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40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物价局,各车用天然气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51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理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5〕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调整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5.05元/立方米调整为4.87元/立方米。
  二、各车用天然气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区、市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车用天然气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
  四、本通知自2015年4月1日零时起执行。青价格[2014]52号同时废止。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宗教场所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 津价管[2011]96 2011/8/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连江县管道天然气试行销售价格的批复 闽价商[2011]31 2011/8/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涉及煤炭原油和天然 黑政办发[2014] 2014/12/11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川发改价格[201 2014/10/22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冀价管[2014]61 2014/6/4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 京发改[2015]66 2015/4/1
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73号 2014/12/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 京发改[2014]18 2014/9/1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拆装价格的通 2013/11/13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我市调整部分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商[2009]93 20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