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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加强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价检字[2014]64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9-5
实施时间: 2014-9-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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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物价局:
  2014年中秋、国庆临近。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关于加强2014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4〕248号、鲁价发电〔2014〕18号)要求,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强化价格执法,维护价格秩序,优化价格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我市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突出做好两节市场价格监管的重点内容
  (一)月饼等节庆食品价格。各县(市)区物价局要集中力量开展月饼等节庆食品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检查销售食品的厂家、商场、超市、网络销售等是否依法明码标价,标示的品名、产地、质地、计价单位等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存在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实施价格欺诈的行为;是否存在采取过度奢华包装、搭售贵重物品等手段,变相提高价格行为。
  (二)生活必需品价格。密切关注节日期间采销量增加较多的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食品,以及当地群众喜爱的米粉、面点等地方特色食品的价格监管,以批发市场,超市商场、零售网点等为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三)交通运输价格。针对节日期间探亲访友出行密集的特点,要加强对公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车站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为,稳定交通运输价格。
  (四)旅游行业价格。“十一”长假是群众集中出游的黄金周。各县(市)区物价局要以《旅游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加强对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停车、景点、休闲娱乐等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旅行社以虚假的“零负团费”为名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旅游购物店、宾馆酒店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及“农家乐”不明码标价、两套菜单,旅游景点景区擅自抬高门票价格,旅游景区周边停车场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改善游客旅游环境。
  (五)商贸零售价格。针对节日期间商家集中开展优惠促销活动的特点,要加强对商贸零售促销价格行为的监管,净化购物消费环境。要对当地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的连锁超市、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商贸零售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违法行为。密切关注网络零售促销价格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启动两节市场价格监管的工作机制
  (一)提醒告诫机制。对两节期间重点监管的领域和行业,要前移监管关口,采取召开提醒告诫会、发布价格违法警示、主动上门服务等力式,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防范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倾向性、苗头性或者不规范、不合理,以及违法情节较为轻微的价格行为,要提前介入,通过书面通知、约谈、公告等形式,明示价格违法与合规的界限,督促经营者严格自律,保证价格行为在轨合规。
  (二)监控预警机制。要加大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生活必需品、旅游出行等民生价格及供求信息,并因地制宜适当调整价格监测品种,跟踪分析市场价格行情、网络价格舆情、群众价格诉情,对倾向性、苗头性价格异动及时预警;特别是要对价格违法态势进行跟踪分析,对可能出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预警。重大价格异动和违法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应急检查机制。各县(市)区物价局要总结近年来价格应急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完善价格应急工作的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响应机制、工作制度和应对措施,进一步健全强有力的价格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一旦出现价格异动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及时制止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四)举报查处机制。要严格落实“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制度,方便群众咨询价格法规政策、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举报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对举报事项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或者按工作程序调查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告知进度,说明情况。
  (五)网格化监管机制。要积极推行网格化监管方式,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要求布局,将城区合理划分为若干片区,每个片区配备一定数量价格执法人员组成的巡查组,每个组负责片区内主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价格执法巡查,将辖区内的市场主体全部纳入监管视野,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场价格监管格局,保证监管不留死角、没有盲区。
  三、加强两节市场价格监管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物价局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两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一个抓手,按照“事前有部署、事中有督查、事后有总结”的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两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制定工作方案。对两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各县(市)区物价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抓总负责,价检机构要牵头负责,调研了解本地生活必需品等民生价格行情和动态,有针对性地拟定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两节价格监管工作重点和举措。
  (二)加强督促检查。对两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目标。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在方案制定、组织部署、措施落实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两节期间,市物价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物价局进行督查。
  (三)做好总结报告。两节期间,要加强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形势、价格违法热点和焦点问题的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价格监管机制和举措,提高价格监管的效果。两节临近结束,各县(市)区物价局要及时做好两节价格监管工作总结,归纳开展情况、做法经验、存在问题及2个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形成一份有情况、有问题、有对策的总结报告,于10月6日(星期一)上午12点前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联系人:魏巍 联系电话:66608547 邮箱:jn66608547@
  济南市物价局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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