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企业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问题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4-13
实施时间: 2015-4-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15143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企业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问题的通知》(税总所便函[2015]27号)的规定,现将2014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企业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问题通告如下:
  一、2014年9月30日前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2014年10月1日起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的75%部分(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按月计算该比例,下同)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5%部分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应纳税所得额的25%乘以10%的积,填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22行。
  二、2014年9月30日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2014年10月1日起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表)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的25%部分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部分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应纳税所得额的75%乘以10%的积,填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22行。
  三、申请享受2014年度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期限延长至2015年5月31日,但纳税人于2015年4月30日以后提交申请资料导致主管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结束前无法完成审核确认工作的,由纳税人先按法定税率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审核确认后多缴税款留抵下期或退还。报送资料为《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确认表》和企业收入总额及符合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产业项目收入明细表,以及对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难以界定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4月1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banminglong   2015年4月15日
为什么是地税,而不是国税?如果国税又出台一个政策不一样咋办?
相关法规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恩施中油管道燃气有限公司享受西部 鄂国税函[2009] 2009/11/24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成都市聚发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等 0001/1/1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 沪国税所一[200 2006/12/6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 川地税发[2002] 2002/6/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11/1/1
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 2020/5/17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鹤峰县泰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 鄂国税函[2006] 2006/8/23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 国家税务总局内 2022/12/5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 渝地税发[2002] 2002/7/22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宝兴县银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等 川国税函[2006] 200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