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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商企字[2014]78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9-29
实施时间: 2014-9-29
法规类型: 信息公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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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信息中心:
  现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9月29日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
  暂行条例》的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4]35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4]166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规章,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尽快建立我省新型市场主体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监管能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我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尽快建立新型市场主体监管制度,促进我省社会经济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宣传培训使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系统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精神,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深入了解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等,达到社会公众知晓、市场主体业务人员会用、工商干部业务熟练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各级工商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将企业信息公示作为目前全省工商系统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贯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部门,确保人员配备,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加快推动各部门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四、宣传培训
  以《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为内容,正确理解和掌握安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操作和应用。
  五、工作安排
  (一)省、市、县(区)局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积极推进并抓紧完成各市、县(区)局培训工作。省局组织各市、省直管县工商部门培训,各市、省直管县局组织所辖县(区)工商部门培训,各级工商部门组织管辖的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培训。
  (二)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网络平台,通过报纸专栏介绍、网络在线专题访谈等形式大力宣传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意义和内容。省局及各市、县红盾网站要开辟“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互动专栏,宣传新型市场主体监管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尤其是熟练掌握信息公示及企业年报的具体操作流程,使广大企业能够规范、有序开展信息公示及企业年报等工作。各级工商部门要利用网站互动平台与辖区企业进行互动,积极为企业做好监管新规的咨询服务工作。
  (三) 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指导。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工商联络员的宣传、培训,宣传讲解国务院《条例》和总局五个规章及相关政策,使企业掌握应知应会的规定,并能够正确处理信息公示及年报等相关工作。省局编印《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知识问答》《致广大个体工商户的一封信》和《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封信》等资料发放至各市局,由各市、县区局编印发放给广大企业。
  (四)积极发挥全省工商系统企业属地监管“五有一到位”达标工程作用。结合企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全面落实工商联络员机制,实现各级工商部门与辖区工商联络员的动态联络,充分发挥工商联络员的积极作用。各地要有效运行联络机制,及时提醒辖区企业依法开展企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要采取各种方法对未按时公示信息和报送年报的企业进行有效督促,避免企业因不知晓、不熟悉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而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发生。
  (五)加强对安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和应用的指导。各级工商部门要广泛宣传,运用公示系统具体指导企业正确注册登录,及时完整地填报年度报告和公示信息,务必使企业熟练掌握信息公示及企业年报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加强《条例》实施工作和信息公示情况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在《条例》贯彻实施期间,各级工商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加强指导、检查,各业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监察部门要把《条例》实施监督工作列入日程。各级工商部门建立月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对企业公示信息和年度报告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掌握进度、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确保《条例》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省局适时将对各地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数据质量等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贯彻落实好《条例》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工商部门要把《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制订工作方案,完善组织措施,业务部门要加强相互配合,细化活动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既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又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做到学习有安排、宣传有计划、实施有成效,切实增强宣传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把《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培训宣传活动作为提升工商管理部门形象的新契机。认真研究在新形势下企业监督管理制度、工作机制、管理手段和方式,切实履行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四)积极提请各级政府建立有关监管部门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机制。依法落实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示义务,建立完善部门协作制度,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
  (五)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保障机制。各级工商部门要切实保障《条例》实施工作,明确工作部门、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分工责任。要将《条例》赋予工商部门的新职能科目纳入正常年度预算,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安徽省工商局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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