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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4-3-18
实施时间: 2014-3-18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阅读人次: 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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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执业素质,增强会计人员法制意识,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快推进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更好地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服务,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4〕5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和依据
  检查内容:
  (一)会计岗位的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定的条件。
  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和《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会〔2013〕28号)。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协调,市财政局成立全市《会计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宝骏(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庆(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成员:
  徐国富(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
  徐承忠(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许建华(市财政局监察室主任)
  柴小林(市财政局综合处处长)
  项 坚(市财政局会计处处长)
  王俊斌(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处处长)
  刘国璋(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处长)
  林 霄(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处长)
  项雪祥(市财政局农业处处长)
  胡智利(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
  徐 斌(市财政局法规处主持工作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会计处,项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本区域范围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检查。
  五、检查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部署阶段:1–3月。及时成立市、县(市、区)两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本区域范围专项检查工作。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目的和意义的宣传,通过报刊、网站刊登《会计法》专项执法检查公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财政局各归口业务处室确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二)单位自查自纠阶段:4–6月。各行政事业单位应落实具体职能部门负责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准确、完整填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于6月15日前将该表上报当地财政局;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于6月15日前将该表上报市财政归口业务处室。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汇总后,于6月30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三)重点检查阶段:7–8月。根据自查情况,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组织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单位户数不少于所辖户数的10%,并于9月20日前,将重点检查报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重点检查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上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及电子文档。
  (四)整改阶段:9–11月。各领导小组分别召开成员会议,听取检查情况汇报,研究处理处罚决定。各县(市、区)财政局和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根据自查情况及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全面整改工作。省厅将根据需要适时组织抽查小组,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五)处理阶段:12月。市、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第六点规定,认真做好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处理工作。
  六、处理措施
  (一)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并自觉纠正的,可以不予处罚。无证上岗的会计人员,必须在10月底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不符合《会计法》规定任职资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所在单位必须在10月底前调整任命具备资格的人员担任。
  (二)对无证上岗或不符合规定资格任命会计机构负责人等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未予纠正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检查中发现其他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告。
  七、其他事项
  各级财政部门应主动为各有关单位无证上岗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做好服务工作。
  专项执法检查文件依据和填报表格可在衢州财政地税网(网址:www.qzft.gov.cn)下载。
  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表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重点检查情况汇总表
  衢州市财政局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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