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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住金字[2014]6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14-9-2
实施时间: 2014-9-2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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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处、室,各管理处:
  为全面落实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确保归集考核目标顺利完成,现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9月2日
  “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扩面征缴工作,经市管理中心研究决定,在全辖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活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百日攻坚”活动坚持“全面规划、以点带面、注重实效、以质为先”的总体原则,摸清应建应缴单位数量,分阶段逐步推进,重点检查辖区内缴纳养老保险50人以上的单位,是否存在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情况,正常缴存企业是否存在未全员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以此作为扩面征缴工作突破口,大力整治和纠正单位不建、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全面提升扩面工作成效,实现超额完成全年住房公积金归集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各管理处通过利用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库与市工商局企业登记数据库、人社局社保缴费数据库进行比对后,筛选未办理缴存登记和未全员缴存的企业,通过单位自查、立案调查、集中执法、申请强制执行、协调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等手段,重点查处和整治一批人员多、反响大、拒不改正的单位,惩治和震慑单位违规行为,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形成遵纪守法、自觉缴存的良好风气。
  三、组织领导
  成立“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活动进展汇报,统筹安排和指导活动的开展。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春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郝 亮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牛素梅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办公室、归集处、科技信息处、法律事务处、客户服务处和各管理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简称“活动办”),王晓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安排和责任分解
  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管理处分地实施、业务处室协同推进、纳入年度业务考核”的要求,“百日攻坚”活动时间从2014年9月5日开始,到2014年12月10日结束,共分四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
  1.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各阶段工作,印发实施方案。
  2.借助新闻媒体开展“百日攻坚”活动宣传。
  3.利用公交车身、站台等进行标语式宣传,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知晓率。
  4.各管理处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一次以住房公积金归集征缴为主题宣传活动。
  5.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投诉维权方式,受理职工举报和投诉,及时解决职工诉求。
  6.对各管理处执法人员进行工商、社保与住房公积金数据比对系统使用培训。
  7.建立活动月度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各管理处于每月初5日内将本月工作计划及上月计划完成情况报“活动办”。
  8.建立《“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攻坚”活动简报》制度,各管理处将开展活动过程中的典型案例、方法措施和经验成果等每双周上报。重要进展可随时上报,一事一发。
  责任部门:活动办、办公室、归集处、科技信息处、客户服务处、各管理处
  (二) 单位自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15日)
  1.通过电话催缴、寄送催办函、上门宣传督办等措施,督促单位进行自查,通过自查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及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2.各管理处对拒绝纠正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筛查,确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单位,提高下一步攻坚工作的针对性。
  3.举办攻坚活动交流会,交流各辖区活动进展情况,研究和完善活动推进措施。
  责任部门:活动办、归集处、法律事务处、各管理处
  (三)立案查处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1.结合活动实际需要,抽调人员组成“百日攻坚”活动集中执法队伍,进行联合集中执法,对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组织力量集中突破,依法予以及时、严肃处理。
  2.活动开展期间编发典型案例新闻稿,进行宣传报导,选取2至3例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案例,进行访谈式报导,进一步起到督促和带动作用。
  3.对拒不改正的单位,实行强制措施,增强行政执法震慑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责任部门:活动办、办公室、法律事务处、各管理处
  (四) 回顾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1.各管理处于12月5日前通过金宏网向活动办报送本部门活动情况总结报告。
  2.对活动进行回顾,分析归纳活动举措、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形成活动总结报告。
  3.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管理处,进行通报表彰。
  4.对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通过纳入考核、建章立制等方式予以巩固和推广,促进扩面征缴长效机制的形成。
  责任部门:活动办、办公室、归集处、法律事务处、各管理处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扩面征缴”工作是各项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百日攻坚”活动是确保完成扩面目标的有力措施,也是市管理中心第一次全面组织开展的扩面征缴专项活动。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将“百日攻坚”活动作为近期的首要工作来抓,统一思想、开拓思路,在抓成效上想实招、下狠劲儿,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明确行动的对象、范围、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工作计划要落实到点、任务落实到人,通过细化任务与责任分工,确保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借助电视、网络、报刊等受众较多的媒体渠道,对“百日攻坚”活动进行动态的深度报道,让社会各界了解、关注、支持和参与活动,通过报道正面典型和曝光反面案例,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办公室与活动办要围绕市管理中心工作任务,服务“百日攻坚”活动工作大局,突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全面宣传报道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效,在拓展宣传媒介、找准受众、提高成效上下功夫,有效运用宣传媒介,实现面上动态宣传与典型单位、人物宣传相结合,形成规模宣传效应,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密切配合,合力攻坚。“百日攻坚”活动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各处室、各管理处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归集处与科技信息处要协同配合,通过技术攻坚进一步提高工商、社保数据的使用效率,为攻坚活动的开展提供相关业务数据保障;法律事务处要做好执法工作监督与指导,牵头做好联合执法工作;客户服务处和各管理处要妥善应对好活动开展后可能出现的投诉举报率攀升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和投诉受理工作,保证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各管理处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排查,做好工作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汇集工作,实现“开门勤接访、带案勤下访、入户勤走访、登门勤回访”,坚持“两手抓、两提高”,抓单位按规建制,提高覆盖面,抓单位依法缴存,提高归集额,为“百日攻坚”活动取得预期成效提供支撑和帮助,确保结案率和群众满意率。
  (四)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以教育劝导为主,处罚为辅,执法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情况,把握尺度,量力而行,避免引发矛盾纠纷;同时,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发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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