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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短信业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住金字[2014]7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14-11-10
实施时间: 2014-11-7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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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处、室,各管理处:
  为便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发了住房公积金短信业务平台,定于11月8日起开始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1月8日起,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开通短信定制及短信查询功能,缴存职工和缴存单位可以通过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个人专业版、单位版免费定制短信业务,接收公积金变动信息通知,同时职工也可使用手机编辑短信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
  二、11月20日起,短信业务平台开通主动推送手工逾期提醒通知及贷款发放通知功能,各管理处工作人员可通过短信业务平台向贷款逾期人员发送提醒短信,首先从部分管理处试运行,其他管理处逐步开通,原短信发送平台停止使用时间另行通知。短信业务平台将按照贷款发放入账时间主动为职工发送贷款发放提醒通知。
  三、短信业务平台发送号码为:1069032918812320,备用通道号码为:1069036102329.
  四、各管理处根据岗位配置情况,将需设置的短信平台综合岗、发送审核岗人员名单于11月11日报送客服处开通业务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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