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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市编委办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发改社会[2014]35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4-9-1
实施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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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4-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市发展改革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编委办 市财政局
  2014年9月1日
  青岛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2014-2020年)
  2014年9月
  目 录
  前言 1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的环境 2
  一、发展基础 2
  二、存在的问题 3
  三、面临的环境 4
  第二章 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7
  一、总体思路 7
  二、基本原则 7
  三、发展目标 8
  第三章 职业教育布局 10
  一、总体布局 10
  二、区域布局 11
  第四章 重点服务领域 15
  一、蓝色经济 15
  二、高端产业 15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 16
  第五章 重点任务 18
  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8
  二、整合职业教育资源 19
  三、推进校企深度合作 20
  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21
  五、大力发展职业培训 23
  六、提升对外合作层次 24
  第六章 保障措施 26
  一、完善组织保障体系 26
  二、建立法制保障体系 26
  三、强化经费保障体系 26
  四、完善质量评价体系 28
  五、优化人才保障体系 28
  六、健全实施督导体系 29
  前言
  职业教育 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发展、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青岛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环湾型、组团式、多层次"的大青岛城市发展格局逐步形成,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蓝色、高端、新兴"日渐成为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人才需求结构不断升级,对职业教育在青岛市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定位、教育模式、人才培养质量等提出了更高要求。青岛市职业教育将坚持改革思路,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发挥好政府引导、规范和督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吸引更多资源向职业教育汇聚,增强职业教育的包容性、开放性,建立面向全民终身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3〕126号文件 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3〕4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编制各设区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指导意见》(鲁发改社会〔2013〕1424号)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范围为青岛市全域。规划基准期为2013年,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20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的环境
  一、发展基础
  (一)职业教育已经形成较大规模
  青岛市共有职业院校82所,在校生21.2万人。其中,中等职业院校72所,在校生12.3万人,专任教师7200余人;高等职业院校10所,在校生8.9万人,专任教师4600余人。现有院校中民办院校28所,在校生4.6万人,分别占总数的34.1%和21.7%。青岛市职业院校总占地面积约133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20万平方米。建成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占地面积11.6万平方米。职业培训机构数量204家 。
  (二)专业门类设置较为齐全
  青岛市中职院校共开设107个专业,涵盖教育部中等职业院校专业目录19个专业类中的17类,其中全国首批示范专业3个,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6个,市级骨干名牌专业104个。高职院校共开设17个大类、152个专业,其中省级及以上级别优势专业49个,各类国家重点建设专业22个,省级特色、品牌、示范专业43个。
  (三)校企合作基础较好
  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形成了"双元制"、"实境耦合"、"半工半读"等具有青岛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冠名班"等形式实施订单培养,建立了与行业企业联动的课程改革机制。以名牌职业院校为龙头,组建了现代制造、旅游服务、石化等9个专业性职教集团和西海岸、平度等区域性职教集团。全市80%中职院校加入职教集团,参与集团化办学的规模以上企业200多家。
  (四)国际化合作方式和领域不断拓展
  与德国合作,设立中德(青岛)职业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立国际焊工培训基地,引入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开展教师培训。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常年开展教师交流培训、国际学生交换、研修、专业共建。全市90%以上中职院校和全部高职院校均开展国际合作项目。
  (五)地方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意见》、《青岛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确保职业教育在规划上优先安排、在投入上优先保障、在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将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了免学费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校企一体化办学项目、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和校企深度合作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已纳入地方立法计划。
  二、存在的问题
  (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完善
  现有中职、高职、应用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层次尚未完全衔接贯通。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不能互通。高职教育培养能力相对不足。偏重学历教育,职业实训开展不够广泛,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吸引力不强。现有管理体制难以适应职业教育发展形势。
  (二)院校布局不够合理,教育资源亟需整合
  职业院校布局滞后于城市化进程和产业布局发展。大部分中等职业院校位于市南、市北、李沧老城区,难以适应产业布局调整的新要求。老城区职业院校占地面积普遍偏小,大部分院校生均占地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达不到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职业教育资源分散,造成专业设置低水平重复、生源过度竞争。
  (三)专业设置和培养模式与经济发展需求联系不够紧密
  专业设置同质化现象较重,滞后于产业结构调整,课程开发与企业需求衔接不足,难以满足当前青岛重点发展的"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现有人才培养模式与企业需求之间存在脱节现象,未建立起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类型的预测和发布机制,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调整缺乏有力依据。
  (四)技能型专业教师比例偏低
  非专任教师比重过大,企业兼职教师少,"双师型"教师比例不高,教师队伍的实践操作与科研能力不强。外聘教师管理制度不健全,难以录用紧缺的技能型教师。
  三、面临的环境
  (一)产业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
  青岛已处于工业化后期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蓝色、高端、新兴"已成为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日渐增大。预计2014至2020年青岛市累计新增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约85万,其中涉海制造业领域累计新增技术技能人才约36万。旺盛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为青岛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而对技术技能人才素质的更高要求也对青岛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培养模式、培养能力等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生源数量与结构的变化对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后若干年内青岛本地中学供给的生源数量将基本稳定,外省市中学供给的生源总体上将逐年减少,以初、高中毕业生为培养对象的职业教育规模已很难扩大。同时,源自现有企业提升员工技能的短期培训需求将快速增长,城市化带来的大量新增低技能劳动力的潜在职业培训需求将长期存在,以存量劳动力为教育对象的职业培训市场空间广阔。职业教育需求结构的变化决定了青岛职业教育必须紧扣市场需求,改变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
  (三)职业教育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随着人口红利逐年消失和社会用工制度不断完善,我国技术技能人才的待遇和工作环境逐步改善,具备良好技能和素养的技术技能人才收入水平已不低于普通白领,社会公众轻视职业教育的旧观念开始转变。我国政府顺应发展趋势,于2014年5月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将职业教育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均做出重要指示,要求高度重视和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用改革的办法把职业教育办好做大。青岛市职业教育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第二章 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就业导向,围绕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化发展需求,突出"蓝色、高端、新兴"方向,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以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职业教育布局,鼓励行业企业参与,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促进职业教育集约、均衡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建立面向全民终身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成我国蓝色特征鲜明的区域职业教育中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导向、服务产业。以促进就业为根本,适度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优化职业教育结构,推进多元化办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适应城市化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发挥政府统筹优势,做好保基本、促公平作用,着力营造制度环境,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做大做强优势院校,鼓励特色化发展。
  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遵循市场规律,完善校企合作机制,创建互惠共赢的校企合作利益共同体,推动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相对接。
  坚持加强统筹、分类指导。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强化市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行业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职业教育的指导。推动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职业教育管理模式,创建统筹协调、公平公正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
  三、发展目标
  构建适应青岛城市化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形成与产业布局和城市发展格局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布局,建设我国蓝色特征鲜明的区域职业教育中心。
  到2016年,职业院校在校生达到21.6万人,涉海专业学生占比达到35%;中、高职生均建筑面积分别达到20平方米和24平方米;形成3个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 ;公共实训基地建筑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以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完善。
  到2020年,职业院校在校生达到22.5万人,涉海专业学生占比达到40%;大中型职教集团成为办学主体,建成3个职业教育园区;公共实训基地建筑面积达到18万平方米以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建成蓝色特征鲜明的区域职业教育中心。
  表1 青岛职业教育规划发展指标
  指 标 单位 2016年 2020年
  职业院校在校生数 万人 21.6 22.5
  其中:中职院校 万人 12.5 13.0
  高职院校 万人 9.1 9.5
  涉海专业学生占在校生比例 35% 40%
  中职生均建筑面积 ㎡ 20 20
  高职生均建筑面积 ㎡ 24 26
  公共实训基地建筑面积 万㎡ 12 18
  中职院校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 70% 80%
  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 80% 85%
  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承担课程比例 30% 35%
  师生比例 1:18 1:16
  职业教育集团数 个 10 15
  其中:紧密型集团数 个 3 5~10
  第三章 职业教育布局
  一、总体布局
  顺应青岛城市空间布局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各区域的产业结构、产业特色和人口规模,在东岸城区集聚发展与城市生活和高端服务业相关的职业教育,在西岸城区集聚发展与高端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相关的职业教育,在北岸城区集聚发展与高新技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相关的职业教育,在胶州、即墨、平度、莱西四市重点发展与当地主导产业和现代农业相关的职业教育,形成"三城集聚优化,四市均衡推动,集团特色发展,全域统筹协同"的职业教育布局形态,优化全市职业教育布局。
  青岛职业教育规划总体布局示意图
  二、区域布局
  (一)东岸城区
  顺应制造业和部分生产性服务业向周边产业功能区外迁趋势,逐步将部分主要为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迁出中心城区,统筹考虑全市对现代服务业及城市生活服务业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整合市区服务业职教资源,在崂山区建设青岛市现代服务业职教园区,重点依托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华夏职业教育中心、青岛旅游学校等职业院校以及青岛大学等本科院校,鼓励社会资本开办特色职业培训机构,重点发展以金融、商贸、旅游、房地产、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及社区生活服务业等为主要就业方向的职业教育,构建全市服务业职业教育高地。
  (二)西岸城区
  紧扣国际经济合作区、董家口经济区、胶州湾保税功能拓展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及周边区域内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需求,发挥西海岸发展腹地宽广、职业教育基础雄厚优势,重点依托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青岛滨海学院、青岛黄海学院、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远洋船员学院等职业院校、青岛理工大学等本科院校以及具备一定规模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积极承接东岸城区职业院校外迁扩建和新引进国内外职业教育机构落户,重点发展以船舶海工、石化化工、机械钢铁、汽车、家电电子、港航物流、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为主要就业方向的职业教育,打造山东半岛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职业教育中心、海洋职业教育基地。
  (三)北岸城区
  建设青岛现代制造业职业教育园区,大力承接东岸城区原有职业院校外迁。扩建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新建青岛蓝色经济职业学院。紧扣红岛经济区、城阳轨道交通装备功能区、城阳总部商务区等重点区域的产业发展需求,重点依托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青岛海洋技师学院、四方机车车辆高级技工学校、青岛市石化高级技工学校等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园区规划承接的青岛电子学校、青岛交通学校等院校、青岛农业大学以及具备一定规模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重点发展以机械、石化化工、电子信息、食品饮料、物流、软件与信息服务、房地产、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等为主要就业方向的职业教育,打造山东半岛最大的综合性职业教育基地。
  (四)四市
  围绕胶州、即墨、平度、莱西各市产业发展需求,体现地方产业特色,在四市分别重点发展1~2所大型综合性职业院校,鼓励社会资本开办特色职业院校,与城区职业教育资源形成功能互补。
  胶州市。重点建设胶州职业教育中心,在校生达到9000人以上,重点发展以机械、家电电子、物流、航空服务、现代农业等为主要就业方向的职业教育,支撑营海先进制造业功能区、胶北先进制造业功能区、胶东临空经济区及农业区域的产业发展。
  即墨市。借助一汽大众集团落户青岛机遇,重点以青岛市技师学院、即墨市高级技工学校及即墨市中等职业院校为依托,建设即墨市职教园区,在校生总计达到14000人以上,重点发展以汽车、机械、纺织服装、商贸、物流、现代农业等为主要就业方向的职业教育,支撑龙泉汽车产业功能区、蓝色硅谷核心区、即墨商贸物流区、田横综合经济功能区及农业区域的产业发展。
  平度市。重点建设平度职业教育中心和平度高级技工学校,在校生达到15000人以上,重点发展以机械、化工、家电电子、食品饮料、现代农业等为主要就业方向的职业教育,支撑同和先进制造业功能区、新河生态化工功能区、南村家电产业功能区及农业区域的产业发展。
  莱西市。重点建设莱西职业教育中心,在校生达到8000人以上,重点发展以机械、化工与橡胶、食品饮料、现代农业等为主要就业方向的职业教育,支撑望城和姜山两个先进制造业功能区及农业区域的产业发展。
  第四章 重点服务领域
  按照青岛市"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强化对蓝色经济、高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推进建设蓝色特征鲜明的区域职业教育中心。
  一、蓝色经济
  围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重点强化对海洋产业中具备较好发展基础和良好发展前景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海洋第一产业。重点发展与水产苗种繁育、海水养殖、远洋捕捞、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相关的专业。
  海洋第二产业。重点发展与海洋生物制品生产、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新材料生产、海洋新能源开发装备制造、海洋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现代海洋化工产品生产、海洋工程施工等相关的专业。
  海洋第三产业。重点发展与港口物流、海洋文化体育、滨海旅游、涉海金融等相关的专业。
  二、高端产业
  紧扣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以高端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为重点服务领域。
  高端制造业。重点发展与航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卫星及应用、海水淡化装备等产品生产相关的专业。
  高端服务业。重点发展与金融服务、总部商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科技服务、软件及服务外包、旅游休闲度假及会展等相关的专业。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
  依据青岛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对青岛市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与物联网和云计算服务、"两化融合"及"三网融合"支撑产品制造、高端软件及信息服务、微电子与集成电路关键产品生产等相关的专业。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与新型海洋工程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新一代光电电子材料、新型金属材料产品生产等相关的专业。
  生物产业。重点发展与海洋生物医药生产、生物农业和生物制造等相关的专业。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与高速轨道交通车辆、海洋装备制造、航空装备制造和智能装备制造等相关的专业。
  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与新型环保设备、节能减排产品、静脉产业等产品生产相关的专业。
  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与风电装备、太阳能电池、光伏发电组件、沼气设备等产品生产相关的专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与锂离子电池、新型电池材料、新能源汽车关键配套设备等产品生产相关的专业。
  第五章 重点任务
  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构建开放融合、立交沟通的现代职教体系架构
  建立以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格的系统化。逐步扩大3年高等职业教育与2年本科教育("3+2")、3年中等职业教育与4年本科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范围和专业覆盖面。探索以校校对接方式与本科高校合作开展高职教育本科、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教育试点,引导青岛普通本科高校将部分学院或专业向职业教育转型。合理确定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开展中等职业院校与普通高中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
  (二)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
  选择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行业优势突出、改革基础较好的专业,开展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一体化课程认证改革试点。重点推动高职大专与高级技工院校学生同时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适时推动高职本科与技师院校学生同时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和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规范发展职业资格鉴定机构,提升青岛职业鉴定机构专业水平,提高对"双证互通"的保障能力。
  (三)推进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统一制订实施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办法。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自主权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探索"文化水平+专业技能+职业素养"的"技能高考"入学考核体系。鼓励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单独招生改革,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招生试点。探索本科院校面向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的制度,适当提高招收中高职毕业生的比例。实行职业继续教育注册入学制度。
  二、整合职业教育资源
  (一)发展紧密型职教集团
  重点在机械、石化、电子信息、旅游、物流等行业,推进规模大、生源足、就业率高、办学效益好的优势职业院校加强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吸纳各类社会资本注资参股或控股,提升资金和办学实力,扩大办学规模,逐步向集团化发展转型。依托优势职业院校,加强与中小型优质或特色职业院校合作,通过合并、控股、参股等形式打造紧密型职教集团,提升集团内原有成员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共享水平,在集团内形成更为合理的专业分工,促进教学链、产业链和利益链有效链接。支持在青优质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联合组建高职教育联盟,促进资源整合与共享,实现组团发展。
  (二)以优势职教机构整合弱小院校
  发挥优势职业院校和紧密型职教集团在规模、师资、生源、实训、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借助职教园区建设及老城区院校外迁机遇,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主办企业,按照以大并小、以强并弱、高职兼并中职的原则,通过资产划拨、股权转让、合资合作、整体出售等方式,整合、撤销老城区部分规模过小、师资贫乏、专业缺乏特色和优势、生源逐步萎缩的国有中小型职业院校,按照市场化规则适时购并运营不佳、难以为继的民营职业院校,将各类发展水平较差的弱势职业院校的校舍、师资、设备、生源等纳入优势职教机构的发展体系,提高行业集中度和市场化发展水平,改变青岛市现有过半职业院校实力不强、专业设置低水平重复、缺乏竞争力的局面。
  三、推进校企深度合作
  (一)完善校企合作机制
  加强政府统筹,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建设用地、设备折旧计提、企业对职业教育捐赠或投入的税务处理等方面,研究出台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政策。企业因接受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成立由职业院校、企业、行业组织等广泛参与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开展专业标准制定、教学实施、顶岗实习与就业推荐等。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编制教材、设计课程方案和实习实训流程,利用企业配备的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场所和设备,逐步实施校企"招生即招工"、培养和就业一体化的预就业制度。
  (二)创新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模式
  鼓励推行"厂中校"模式,在合作企业建设一批集教学、培训、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于一体的资源共享型职业教育综合实训基地,满足学生半年以上顶岗实习需要。建立一批具有真实生产环境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以"校中厂"模式满足部分职业院校就近实训的需求。鼓励院校和企业共建的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开放服务,推动实训基地形成一定的自我补偿、滚动发展能力。
  (三)建设公共实训中心
  以青岛重点发展的"蓝色、高端、新兴"产业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选择一批需求较大、现有职业院校实训能力不足的产业门类,新建一批公共实训中心,为全市职业院校提供公共实训服务。其中,选择5家大型企业探索建设5处生产性公共实训基地,由企业作为运营与管理方,与职教机构共同承担技术技能人才实训任务。制定支持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和发展的政策,运营后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给予运营补贴,促进实习实训资源集约化发展和提高利用率,打造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职业体验功能于一体的公共实训中心品牌。
  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一)拓宽社会力量发展职业教育的路径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行业组织发挥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以独资办学、参股职业技术院校、承担专业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任务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教育,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重点支持青岛滨海学院、青岛黄海学院等规模大、条件好、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民办职业院校,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示范民办院校。积极支持管理规范、特色突出的民办职业院校特色化发展,引进国内外先进职业教育资源,推出满足高新技术和中小企业需求的特色培训项目。选择1至2所公办职业院校开展多元模式投资办学改革试验。
  (二)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
  给予社会力量兴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法律地位。积极推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管理试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享受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的税收政策,并在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基础设施建设收费与税收减免、实训基地建设、职称评审、教师培训、评奖评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完善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将民办职业教育纳入发展规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公办和民办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
  五、大力发展职业培训
  (一)完善就业导向的职业培训体系
  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劳动者技能为目标,完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通合一、专业学习与工作时间学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对接合一的职业培训体系。面向在岗职工、被征地农民、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进城务工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残疾人等城乡全体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等,满足提升职业能力的差异化需求,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畅通职业发展生涯。鼓励培训机构按需确定培训职业,全面推广"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将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和就业率作为考核培训机构的重要内容,建立培训机构评级标准。建设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职业培训统计工作。
  (二)鼓励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
  依托职业院校在师资、校舍、设备等方面的良好条件,鼓励职业院校在做好常规教学和实训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职业培训市场竞争,面向社会需求开发多形式的中短期职业培训服务产品,提高职业院校的服务意识、社会效益和办学收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职业院校建设一批市级职业培训示范基地。依托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社区举办各种形式的短期职业培训班或开设文化生活类课程,满足社区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教育需求。创新职业院校收入分配机制,对职业院校通过提供市场化培训服务获得的收入,允许职业院校自由支配,提高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的积极性。
  (三)探索推进职业培训产业化发展的路径
  以推进职业培训产业化发展为思路,调动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职业培训积极性,加大资金和资源供给,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院校为基础、多方参与的大培训格局。明确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和管理办法,加大政府补贴职业培训的资金投入,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机制。探索在职业培训领域实施生均综合定额拨款的政府支持投入机制。加大对优秀职业培训机构的金融支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职业培训品牌。
  六、提升对外合作层次
  (一)推进中外合作办学
  以青岛优势职业院校为依托,以德国等发达国家优质职业教育机构为合作重点,吸引一批国外职业院校和专业培训机构来青办学,合作建设中外合作职业院校、培训中心、示范基地,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办学理念、经验、课程体系和实训设备。依托中德(青岛)职业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和青岛中德生态园建设,吸引德国等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来青合作设立教学、实训和研究项目。在产业项目招商过程中,加强对拥有一定职业教育资源的国外企业招商,鼓励在青岛引进推广其成功的职业教育模式。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开展创建国际化学院等办学模式改革。新增2~5处职业教育名师、名校长海外培训基地。继续推广与德国合作的"双元制"培养模式;支持在青高校引进高水平德语教师和德语人才,开展德语教育和培训。
  (二)加强国际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
  通过举办国际论坛、与国外院校师生互访等方式,推进青岛职业院校与国际组织、国家及地区在发展模式、教师培训、人才培养标准、课程开发等领域交流与合作。探索实施中等职业院校校长和教师涉外培训计划,每年选派一批中等职业院校校长、教师出国考察,了解国外先进的发展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更新教师队伍职业教育观念。实施学生海外学习交流计划,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到国外交流、实习,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培养适应国际劳务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国外专家来青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引进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积极引进国外优质的资格认证机构、职业资格标准、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课程和培训体系,鼓励职业院校参与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考评,培养国际通用人才,开拓职业教育毕业生国(境)外就业市场。引进并增加外教比例,将国际行业标准融入相关专业教学。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保障体系
  完善青岛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理顺部门合作协调机制,提升对成员单位的协调能力。加强与相关行业组织合作,定期研究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的衔接机制及相关支持政策,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以及职业院校间的专业设置和专业调整机制。推进在规划、资金、土地、人才、媒体宣传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营造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社会环境。
  二、建立法制保障体系
  制定发布《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等地方法规,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院校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职责和权益,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体制和机制框架,逐步完善青岛职业教育地方法规体系。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职业教育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经费保障体系
  建立财政一次性补助政策。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分类、分性质资源整合,凡积极参与资源整合、符合资源整合方向的院校,予以一次性财政补助。对整合完成、创建初期的院校,按照实际情况予以一次性财政补助,支持其在过渡时期逐步做大做强。
  建立财政"普惠"补助政策。落实市本级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40%,各区、市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统筹分配全市职业教育经费,促进各职业院校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大继续教育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搭建服务全民的公益性综合平台,发展社区教育和成人教育。完善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对办学规范、满足市场需求、毕业生就业率高的院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思路,打破公办与民办界线,统一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核定补助经费,提高财政资金补助绩效。推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逐步将实习责任保险、耗材补贴、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等项目纳入生均公用经费拨款范围。
  建立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对职教集团按标准予以财政奖励,促进专业、教师、实训、企业、研发等资源深度整合。重点补助特色、优势专业和重点产业对口专业,逐年减少对处于维持状态、生源较少、社会需求少、发展潜力弱的专业的资金投入。制定有助于引导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源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实施奖励制度。建立办学质量奖励制度,对办学质量社会评价较好的院校给予额外奖励。
  四、完善质量评价体系
  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完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并重的办学质量社会评价机制,以年度就业率、专业对口就业率、稳定就业率、工资水平、职业道德表现、用人单位满意度等为主要评价指标,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毕业生就业后一年的就业质量。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各院校办学质量社会评价结果,作为确定政府财政奖励补助额度的重要依据,激励院校积极提高办学质量。
  五、优化人才保障体系
  按照职业院校教师编制标准,逐步将"双师型"教师比例提高至80%以上,将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学时比例提高至35%以上,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扩大院校用人自主权,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对兼职教师的补贴,完善专任教师准入制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和兼职教师聘任管理机制。通过院校定向培养、获取职业资格和企业实践基地培训等多种途径,实施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重点培养"双师型"教师,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制定职业院校校长专业标准和任职标准,启动名校长工程,建设高水平的管理团队。完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机制,启动职教名师工程,培养一批专业领军人才。加强职业教育科研教研队伍建设,加强科研教研人员培训,完善科研教研人员参与职业教育政策制定、专业设置、专业标准研究等方面工作的机制,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
  六、健全实施督导体系
  落实责任分工,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制订实施方案和实施时间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与青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教育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衔接。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跟踪监测,及时总结规划实施中的经验教训。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状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监督,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调整规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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