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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提高2014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财社[2014]144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5-26
实施时间: 2014-5-26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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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卫生局:
  现将《省财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提高2014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黑财社[2014]37号)转发给你们。依据文件精神,2014年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其中:中央财政180元、省级财政111元、区县(市)级财政29元。请各区县(市)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及时、足额将需由同级财政配套的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哈尔滨市财政局 哈尔滨市卫生局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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