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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评估估价 > 土地估价类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贯彻执行国发[2014]50号文件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行政许可和准入认定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14-11-24
实施时间: 2014-11-24
法规类型: 土地估价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0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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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
  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明确取消土地估价师准入类资格的行政许可。减少行政审批是十八大确定的改革方向,其目的就是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行业自律管理。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将按政社分离、一业多会等改革要求,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相应工作,进一步完善自律管理和会员服务体系建设。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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