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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报备单”涉税事项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9-30
实施时间: 2014-10-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199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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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位纳税人:
  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自2014年10月1日起,取消《杭州国税办税手册(2013版)》中“发票管理类”编号为54的“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报备单”涉税事项。
  特此告知。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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