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商标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商标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8-26
实施时间: 2014-8-26
法规类型: 工商商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152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工商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标品牌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是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利器,也是我省发展品牌经济的重要抓手。为增强我省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能力,大力发展品牌经济,现就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商标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商标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力度
  要以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为重点,加强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让企业掌握了解商标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商标的基础知识,引导企业充分重视商标,切实增强商标注册和保护意识,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纳入企业发展总体战略,并贯穿于企业生产、营销、服务、招商等全过程,依法维护自身商标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商标注册的指导帮扶力度
  对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新注册企业,要采取有效方式,提醒企业及时注册商标,使企业认识到商标只有经过注册确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严格有效保护。要在各市局和有条件的县区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商标注册温馨提示,在各级政务中心工商窗口以发放企业商标注册温馨提示卡(具体模式与内容详见附件,供各地参考)等方式,引导企业及时注册商标,依法有效运用和保护商标。
  三、进一步深入企业指导商标品牌建设工作
  各市工商局和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特别是商标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辖区企业检查了解企业实施商标法律情况,宣讲我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政策法规,检查指导企业商标注册情况,引导企业正确使用注册商标,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和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帮助引导其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不断做大做强商标品牌,帮助引导企业充分运用商标,依法许可使用商标、转让商标、质押商标和以商标专用权作价入股,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对出口型企业,要大力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为重点,指导企业及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
  四、进一步深入企业加强对商标质押贷款工作的指导
  要结合走访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进一步推动企业商标质押贷款工作。通过向企业发放商标质押贷款业务办理须知、办理工作流程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引导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利用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努力为企业搭建常态化的商标质押贷款融资平台,想方设法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促进企业商标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五、进一步加大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
  依法加强对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为重点,与名优企业联手,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商标的力度,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对企业投诉的侵权假冒行为,要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对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商标注册初审公告进行监测,发现他人新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企业已经注册的主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及时通知企业在有效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加强商标监测、及时提醒商标到期的企业及时进行续展。
  同时,要充分发挥商标代理机构的作用,支持引导商标代理机构做大做强,认真指导和监督商标代理机构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不断提高商标代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我省广大生产经营企业的商标注册工作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附件:商标注册与运用保护和商标品牌建设温馨提示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8月26日
  商标注册与运用保护和商标品牌建设温馨提示
  ●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另一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的标记。
  ●注册商标有哪些作用
  ☆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
  ☆可以促进生产者或经营者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
  ☆依法形成企业的商标专用权。
  ☆商标是无形的财产,是信誉和品牌的载体。
  ●商标的形式
  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申请注册商标的途径
  委托国家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或者申请人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和文件递交方式不同。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哪些人可以注册商标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注册商标有效期
  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续展有效期仍为10年,续展不限次数。
  ●商标注册所需时间
  正常情况下大约九个月。(由于近年来我国商标申请量大)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标记
  “?” 、“‘注’外加圆”、“注册商标”均为注册商标的标记号。
  ●商标注册申请能保证注册吗
  不能保证,因为有很多不可预见因素。
  ●商标查询通过一定能注册成功吗
  不一定,因为查询结果仅仅起参考作用。
  ●商标注册完全由商标局决定吗
  不是,商标注册是由行政与司法程序决定,包括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商标被假冒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工商局投诉。也可以直接找侵权假冒方要求其停止侵权和赔偿。
  ●国家强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烟草
  ●特别提示:
  如果已注册了公司和企业,请及时申请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有利于维护公司或企业的商标专用权,有利于商标品牌建设。
  ●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查询所要申请注册的商标(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查询有无在先权利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图样应当不大于10×10cm,不小于5×5cm);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提交办理相应事宜的申请书件, 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或商标代理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印章或签字,提出注册申请;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申请人是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商标注册代理
  目前经备案的安徽省商标代理机构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公示。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或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选择代理质量好、诚实守信的商标代理机构,授权委托其代理商标注册活动。
  ●商标品牌建设
  注册商标持有人和使用者,应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赢得消费者或客户的信赖,树立良好的商标品牌形象。
  达到安徽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可依据《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申请相关认定,以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
  ●驰名商标与法律保护
  所谓驰名商标,是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据《商标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对被他人恶意注册的商标,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且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弛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驰名商标认定
  驰名商标根据当事人的请示,按照“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认定机关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根据当事人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驰名商标情况作出认定。案件查处中的商标驰名情况认定,需要当地工商机关上报案件查处及认定材料。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根据当事人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当事人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安徽省著名商标与申请认定条件
  安徽省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度,被相关公众知晓,并依照《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
  申请著名商标实行自愿原则。申请著名商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为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商标注册人;
  ☆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3年以上且商标权属无争议;
  ☆申请人有完善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和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或者省外同行业位居前列;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省内或者省内外同类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良,并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场信誉;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安徽省著名商标申请与认定程序
  ☆商标注册人到县区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著名商标申请材料;
  ☆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省工商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省工商局在本省公开发行报刊及本部门网站上发布审查公示;
  ☆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省工商局认定并发布认定公告。
  ●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的转让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转让协议,转让其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共同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移转
  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商标质押融资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登记后,获取金融机构资金支持。
  ●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信息咨询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的商标注册、运用、保护与管理工作信息,请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网址:http://sbj.saic.gov.cn)或者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ahaic.gov.cn),或者查阅《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安  徽  省  商  标  协  会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