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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业纳税人维护用电量信息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9-3
实施时间: 2014-9-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阅读人次: 182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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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局直属分局、滨海分局、江滨办事处工业纳税人: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工业纳税人须通过VPDN关联用电户号并按月申报用电量。截止目前,尚有部分纳税人未曾关联用电户号或未完整申报用电量(2013年1月至现在),请相关纳税人及时登录VPDN维护有关信息。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3日

相关附件:
纳税人与电表号的关联说明.doc    
使用公用电表纳税人申报电量信息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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