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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上报2014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评协[2014]1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注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4-6-12
实施时间: 2014-6-12
法规类型: 机构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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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14]58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上报2014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有关数据的通知》(中评协[2014]99号)精神,为了做好我省2014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综合评价年度为2013年度,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必须参加。
  二、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填报表格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采用总分公司经营模式的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各项指标合并入所属总公司,即总分公司均在我省(除厦门地区)可将各项指标合并报送,省外驻我省分公司,单独向我会报送;采取母子公司经营模式的评估机构,子公司各项指标合并入所属母公司,同时,子公司单独评价,即我省参加母子公司经营的机构,需向我会单独报送。
  四、本次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报送方式采用电子版报送与纸质证明材料报送相结合,协会初审核实后,由机构确认盖章报送协会,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各机构在6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统计表电子档发送至协会邮箱,同时根据“资产评估机构证明材料清单统计表”纸质证明材料寄送我会。
  2、我会将在6月20日-7月1日期间组织初审,对初审合格的机构我会将联系该机构将统计表“一式两份”盖章后寄回协会;对于填报不完整的机构,我会将与该机构联系修改相关内容,并确认盖章后寄回协会。
  各机构在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会联系,统计表和填表说明可登陆协会网站下载。
  联系人:宋亮,联系电话:0591-87097022
  电子邮箱:fjcpv@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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