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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选聘首批“三师”纳税咨询专家的通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15
实施时间: 2014-1-15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211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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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全系统各单位:
  按照《沈阳市国家税务局“三师”纳税咨询服务平台推广工作方案》(沈国税发[2013]131号)的工作安排,本着“满足需求、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过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和市局审核等选聘程序,市局已于近期完成了“三师”纳税咨询专家人员选聘工作。遴选了30名具有“三师”资格人员作为沈阳国税系统首批纳税咨询服务专家,承担全市中、高端纳税咨询及其他纳税服务相关工作。具体人员名单通报如下:
  铁西区局朱兰波
  甘雨
  和平区局秦圣辉
  沈河区局全英
  张美娜
  大东区局王海波
  史婀娜
  皇姑区局李柯
  东陵区局王莹
  王迪
  苏家屯区局陈大勇
  韩晓梅
  沈北新区局杨丽娜
  经济技术开发区局王莹
  高新技术开发区局牛玲飞
  杨雪
  牛之耕
  第一稽查局王华
  郑春凤
  第三稽查局王兰兰
  张博
  直属税务分局芦楠
  新民市局王艳清
  辽中县局王辉
  肇微
  法库县局丁莹
  杨百秋
  黄鹤鹏
  康平县局付德
  李娟
  各单位要支持“三师”人员自主安排时间与咨询纳税人进行网上沟通交流,并为“三师”人员提供必要的外网环境和硬件支持。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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