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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4-4-30
实施时间: 2014-4-30
法规类型: 典当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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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商务局:
  为全面掌握当前我省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情况,有效防范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函》(处非联函[2014]12号)、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函》(甘处非领函[2014]1号)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开展我省典当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事宜安排如下:
  一、排查范围
  2013年5月31日前,在我省依法设立并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企业。
  二、排查重点
  1、未经省商务厅批准擅自设立的典当企业(含分支机构);
  2、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经营许可证不符的;
  3、违规设立或使用账外账户的;
  4、违规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以投资为名,用高额回报诱惑公众参与投资,发放贷款等);
  5、未经批准转让股权的;
  6、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口口相传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市州商务局要认真安排部署并督导落实,研究制定排查方案,摸清风险底数,堵塞风险漏洞,化解风险隐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确保排查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落实措施。要按本通知确定的排查范围,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协作,结合典当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研究确定具体排查对象。排查可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对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的排查,可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的方式。可运用外围走访调查与暗访等形式,做好重要证据的取证工作,确保问题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定性准确。要通过当地权威媒体公布投诉举报信箱、电话和联系人,接受民众监督,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民众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风险性,提升防范意识。要选派专业素质能力较强的人员参与排查,严格工作纪律,坚持廉洁自律。
  (三)确保实效。要通过此次专项排查活动,准确摸清辖区内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客观判断非法集资形势,提高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同时,积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非法集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分类处置。准确区分违规经营、违法犯罪与改革创新等不同性质问题,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予以分类处置,根据不同程度,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罚款、清退出市场等处理,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长期不开展业务或偏离主业的典当企业进行清退。
  (五)时间安排。本次风险排查时间自4月29日至5月20日,排查期间我厅将适时赴市州进行督导检查。排查结束后,各市州商务局要将专项排查工作情况及成效,包括排查的现状、风险情况、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汇总分析,提出工作措施,于5月20日前将正式文件及电子版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联系人:韩国栋    徐 永
  联系电话:0931-8622022    0931-8615261
  传 真:0931-8622022
  电子邮箱:gshanguodong@,80806206@
  甘肃省商务厅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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