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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企[2013]7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12-17
实施时间: 2013-12-17
法规类型: 财务快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236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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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厦门市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同时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准确研判经济形势、加强宏观调控和制定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提供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12〕23号)、《关于做好2014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企[2013]113号)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填报单位应高度重视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做好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二、各有关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认真编制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不得编制、上报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数据应于次月7日前上报我局。
  三、填报时,各有关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重要指标如有发生异常波动,应及时了解本公司或者下属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查明产生波动的原因,并向我局报送分析说明材料。
  四、各有关企业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应实行专人负责。各企业应指定专门部门并指定负责效益月报的工作人员1名,联系人或联系电话需要变更的,请于10日内向我局报备,并做好效益月报工作的衔接。
  五、按要求填报《2014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法人户数表》、《2014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负责人和经办人通讯录》(附件2),请于2013年12月26日前通过传真或邮箱报送给市财政局企业处;非国有企业通过传真或邮箱报送给厦门中小在线网站。
  六、我局将及时会同市经发、市科技、市贸发等部门定期就效益月报编制工作进行考评和通报,并作为我市经济运行分析的重要依据上报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有关职能部门。
  七、联系方式
  (一)久其软件技术服务电话:5390080
  (二)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人:小陈(湖滨北路财经大厦1204企业处);联系电话:5398181,传真:5398149,邮箱:chenxiaoping@xm.gov.cn 。
  (三)厦门中小在线网站联系人:小施、小周(非国企效益月报具体工作人员),联系电话:2233959,传真:2223712,邮箱:zss@xmsme.gov.cn
  附件:
  1.2014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企业名单
  2.2014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法人户数表、2014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负责人和经办人通讯录
  3.2014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指标表编制说明
  4.2014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代码编制规定
  厦门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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