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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区工商系统贯彻实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工商办发[2014]7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3-24
实施时间: 2014-3-24
法规类型: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63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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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工商局、钦州保税港区工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新旧衔接工作和我区贯彻实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2014年第一批区直预算单位推广实施统一财务软件的通知》,修订后的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开始施行,并要求统一实施国库支付大平台上的财务管理软件。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制度》,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和财务软件的转换工作,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8日-3月23日)
  各市工商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做好账务初始化工作,主要包括会计科目体系、会计报表和财务人员岗位权限申请等,相关电子模板将通过OA下发至各市财务科。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原账编制2013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4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2013年12月31日原账中各会计科目余额按照财政部《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进行调整,将调整后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4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5.收集本系统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岗位情况,申请办理单位账相应岗位权限,填写《财政系统岗位证书申请表》盖章后,以市为单位邮寄至自治区工商局财务处1611戴颖收。
  (二)软件实施阶段(3月24日-4月15日)
  2014年3月24日-4月15日为技术人员到各级工商部门实施统一财务软件时间。上门实施时,由各市工商局负责召集所属预算单位,统一现场安装和试运行。在各市工商局的实施时间约2-3天,请做好以下实施准备工作:
  1.请各市工商局确定一名项目实施联系人和集中实施地点信息,于2014年3月21日前通过OA办公系统传送至自治区工商局财务处邮箱。
  2.根据《2014年自治区工商局统一财务软件培训及实施安排时间表》(见附件2)做好工作安排,通知所辖下属独立预算单位按时到各市工商局确定的地点集中实施。
  3.请各市工商局对财务部门网络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集中实施财务软件时网络畅通。
  (三)检查监督阶段
  自治区工商局将于2014年4月下旬组织检查组,采取部分市、县(市、区)工商局交叉检查和自治区工商局直接检查的方式,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检查,总结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县(市、区)工商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对衔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跟进、及时解决和及时上报,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
  (二)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新《制度》与原《制度》相比变化较大,对行政单位会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证新《制度》贯彻实施到位,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准确理解和掌握新《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新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新制度的实施可以全面准确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各级工商部门要以实施新《制度》为契机,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完善财务工作机制,促进会计核算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三、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商局财务处:0771-5532199,戴颖;自治区财政厅信息办:0771-5331800;用友软件:0771-5330803  软件实施联系人:莫至璇 18697928523
  附件:
  1. 财政系统岗位证书申请表
  2. 2014年自治区工商局统一财务软件培训及实施安排时间表
  2014年3月24日

相关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区工商系统贯彻实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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