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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家养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长府发[2013]15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9-10
实施时间: 2013-9-10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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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家养梅花鹿是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为推进我市家养梅花鹿产业快速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家养梅花鹿产业的意见》(吉政发〔2011〕37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1.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双阳核心区建设为中心,坚持标准化规模养殖、精深化加工、产业化经营,突破瓶颈制约,加强科技研发,实施品牌战略,重点建设“三大基地、两个中心、一个市场”和“双阳梅花鹿产业开发区”,努力实现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一次增值向附加增值转变、单一产业向多元产业转变,巩固发展传统优势,创新再造后发优势,推进家养梅花鹿产业优化升级。
  2.发展原则。坚持扶优促强,重点扶持梅花鹿标准化养殖和精深加工,提升梅花鹿产业核心竞争力;坚持市场导向,努力开发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以市场机制调动和激发梅花鹿产业内生增长动力;坚持规模效益,大力推进鹿业资源集合、资本集聚、产业集群、技术集成,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品质,以高端产品带动和引领市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坚持科技创新,重点支持鹿产业科技研发,推进鹿产业科研成果转化,加强鹿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全面提升鹿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3.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梅花鹿存栏达到25万只,标准化规模养殖达到60%,鹿茸优质率达到85%,科技贡献率达60%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50%以上,本地梅花鹿原材料转化率50%以上。到2020年,全市梅花鹿存栏达到35万只,标准化规模养殖达到65%,鹿茸优质率达到90%,科技贡献率达65%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60%以上,本地梅花鹿原材料转化率75%以上。到“十二五”末期,全市家养梅花鹿产业经济总量力争达到100亿元以上,到2020年力争达到150亿元以上。
  二、工作措施
  4.科学规划布局。制定《长春市梅花鹿产业发展规划》,重点规划好“三大基地、两个中心、一个市场”和“双阳梅花鹿产业开发区”建设。“三大基地”,一是以双阳鹿乡镇为中心,沿大刘公路、西外环和奢鹿路,规划40平方公里,建设全国最大的梅花鹿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基地。二是以长双鹿业梅花鹿种源繁育中心、双阳鹿业良种繁育有限公司、长春市农科院种鹿场依托,建设全国最大的双阳梅花鹿种源保护基地。三是以长双鹿业、修正药业、一心制药等龙头企业为平台,打造全国实力最强的鹿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两个中心”,即建设国内领先的梅花鹿产品科技研发中心和吉林省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一个市场”,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的双阳鹿产品交易市场。包括鹿乡镇鹿产品交易一条街、中汇鹿产品交易市场和梅花鹿产品物流商贸园。“双阳梅花鹿产业开发区”,即在双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占地2平方公里的梅花鹿核心产业园区,依托区内现有重点企业,再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形成产业集群。通过双阳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拉动榆树、九台、德惠、农安等县(市)梅花鹿产业发展,形成龙头带动、优势互补的现代产业发展格局。
  5.加强双阳梅花鹿的种源保护。“双阳梅花鹿”是最早通过国家农业部鉴定的优良品种。要加快推进双阳梅花鹿原种场、扩繁场建设,推广梅花鹿人工授精技术,全面提高双阳梅花鹿的品种优势和良种覆盖率,搞好提纯扶壮。抓紧制订《双阳梅花鹿种质标准》和《双阳梅花鹿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双阳梅花鹿品牌认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双阳梅花鹿种群基因库及品系档案,确保双阳梅花鹿的品种纯正和优良种质资源不被非法侵占。同时,按照市场需求,积极引进外埠优质鹿种资源,搞好品种改良和扩繁工作。
  6.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做大做强梅花鹿产业的基础。要研究制定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规划细则,建立健全梅花鹿标准化生产体系。积极争取和有效利用吉林省农业(鹿业)标准化示范县项目建设。到2015年,全市饲养100只以上的梅花鹿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成100个。
  7.强化科技支撑和成果转化。科技支撑是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整合科研力量,以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政府畜牧主管部门为主体,组建梅花鹿产业研究院、鹿产业科技研发中心、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鹿群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种源保护中心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攻关。加强对梅花鹿药理功效,食用安全性的研究,力争在应用和实验开发上有所突破。鼓励企业走产学研自主创新之路,努力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高端系列产品。
  8.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重点扶持成长性能好、科技含量高、品牌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的梅花鹿产业龙头企业,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引导现有企业转型升级,研发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提升竞争力。要把梅花鹿产业对外招商作为全市对外招商工作的重点,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来长春投资兴业。
  9.加强市场建设和监管。推进双阳区鹿产品交易市场建设,使之成为功能齐备、辐射东北及全国的重要鹿产品集散地。逐步加强无形市场建设,通过电子商务、订单期货、国际贸易等形式,增强市场的承载能力、带动能力和辐射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市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市场准入和责任追溯制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经营行为。
  10.积极打造梅花鹿产业文化。要继续深入挖掘鹿文化的悠久历史,展现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坚持把鹿文化元素与旅游、城市建设、餐饮、休闲、文化娱乐活动、影视、民间工艺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以文化助推梅花鹿产业的快速发展。规划建设长春市梅花鹿主题公园,努力打造魅力长春的新名片。
  11.大力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全力打造“双阳梅花鹿”品牌,保护和使用好“双阳梅花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加快推进梅花鹿产品认证工作。加强品牌保护,尽快完成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逐步建立信息化平台,完善全程可溯源数据档案,实现养殖、加工、销售、餐桌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和责任追溯。鼓励扶持企业搞好品牌开发,创名牌产品,实现个性化发展。
  12.加快梅花鹿产业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梅花鹿良种繁育体系、技术推广体系和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专业人才选育机制,营造育才、聚才和用才的良好环境。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产业发展带头人和知名专家,构建科技创新、科技推广和市场营销的优秀团队。
  三、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
  13.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家养梅花鹿产业的健康发展,成立长春市家养梅花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市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和双阳区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家养梅花鹿产业的健康发展。
  14.加强政策扶持。从2013到2015年,通过市政府设立的支持现代化农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扶持家养梅花鹿产业发展。具体用于家养梅花鹿种源保护及繁育改良、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奖补、重点龙头企业高端产品研发和转化、鹿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鹿产业科技研发中心及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重点科研课题攻关。坚持财政专项资金和金融信贷资金相结合,充分利用畜牧业贷款担保公司,构建梅花鹿产业投融资平台,增加对梅花鹿产业的信贷投放规模。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技改资金、科研开发资金、结构调整资金等专项资金向梅花鹿产业倾斜。加大对梅花鹿产业重点项目扶持力度,在立项、审批、资金投放、建设用地、企业注册、商标培育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并纳入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支持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扶持家养梅花鹿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促进家养梅花鹿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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